當天晚上八點左右,王某睡醒後發現吳某大便也失禁了,並且口吐白沫,喊吳某,發現吳某還是不能說話,於是將大便擦拭之後,又睡覺了。
估計王某有睡病,睡了一下午,晚上八點醒來,又睡了,旁邊躺著一個大小便失禁的人,他也能睡的著。
但是判決書就是這麼認定的。一直到次日淩晨,王某再次醒來後,發現吳某睜著眼睛斜視,身下還有大便,臉部有點涼,他給吳某擦拭大便時發現,吳某小腿肚子、大腿後側、腰部有燙傷並且掉皮了,給她擦完又睡覺了。
王某真是睡覺大王,屋子裏滿屋子屎尿屁味,他也能睡的著。
到了次日早上4時左右,王某再次醒來,發現吳某眼睛半睜半閉,嘴裏有白沫,臉涼了並且沒有脈搏,王某這才給吳某擦拭身體後,把吳某褲子和衣服穿上,開車將吳某送到市中心醫院,但經醫生檢查後發現吳某已經死亡。
就是這麼一個奇葩的案子,王某在吳某死後讓警方給刑拘了,認定他犯有故意殺人罪,將他逮捕法辦。
但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他雖然犯的是故意殺人罪,但情節較輕,因此才判了他三年有期徒刑。
按說才判了三年徒刑,他應當知足了,但是他還是不服,大概覺得自己約會約成了殺人犯,名聲不太好,他實在沒有做過什麼殺人的事,說他殺人,他太憋屈了,因此提起上訴。
孟浪了解完情況後,心裏麵想了想,這案子有沒有翻案的可能性,看完整個判決書,應當說,王某的確是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但主觀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沒有,那麼間接故意有沒有呢?
王某與吳某約會,屬於你情我願的事情,雙方沒有什麼仇恨,而且還是兩情相閱,直接殺人的故意不大可能有,但是王某在發現吳某出現問題時,有沒有放任她死亡的故意呢?
也就是說,有沒有間接殺人的故意呢?
他反複研究了判決書認定的事實,他覺得王某不至於會眼睜睜地看著吳某死去,吳某死去,對他也是不利的,如果他想讓吳某死去,他完全可以離開現場走人是了,沒有必要在留在現場又把吳某給送到醫院去。
因而這事極有可能是王某疏忽大意,發現吳某出現問題後,沒有預測到吳某會死亡,等到他發現吳某快不行時,才慌張地把吳某往醫院送。
如果是這樣的話,定王某過失致人死亡罪才是比較適當的。
王某與吳某發生關係時,因行為不當導致吳某發生疾病,而他又疏於注意,導致吳某病情被拖延,最終導致吳某死亡,他過失的行為還是比較明顯的。
對於吳某的死亡原因,法醫也作出了鑒定,認定死者吳某係腹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致使腹腔內壓力梯度驟增造成左側膈肌薄弱處破裂,胸腔積血,終因呼吸循環障礙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