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不想再訊問了,訊問也是白費工夫,等一會用證據證死他。
“被害人律師有什麼問題需要向第一被告發問的嗎?”法官看向了孟浪。
孟浪答道:“有。”
孟浪觀察了吳良新這大半天,發現他就是一個無賴潑皮,沒有絲毫的廉恥反省之心,對於這樣的人,你要是跟他一般見識,肯定要被氣死。
善惡圖現在還不好照他,但他想用朦朧之眼看他幾看,想讓他能轉變過來,然後再問他話,或許他能講實話。
這麼一想,他就一邊看著吳良新,一邊用朦朧之眼看著吳良新,以為會起作用,結果,他看了大半天,吳良新在回答鄭義紅問題時,依然是謊話連篇,這讓他不得其解了,難道說朦朧之眼失靈了?
他谘詢了一下小眼,小眼告訴他,朦朧之眼雖然能讓某個人良心發現說了實話,但是如果他沒有良心的話,就難起作用了。
沒想到還有這樣的情況,孟浪算是見識了,對於沒良心的人來說,什麼東西都不起作用。
好吧,隻好現場臨時發揮,看一看能不能讓吳良新說實話。
現在輪到他發問時,他先看了吳良新幾眼,頓了頓才問道:“第一被告,一加一等於幾?”
“二。”
“二加二等於幾?”
“四。”
“四加四等於?”
“八。”
“八加八等於幾?”
“你到底想幹什麼?”吳良新不玩了,怒了。
孟浪微笑著道:“你不問我要幹什麼,你隻管回答我的問題,我問你什麼你就回答什麼!”
吳良新瞪了他一眼,隻好回答:“十六。”
“十六加十六呢?”
“我反對。”吳良新的律師幫吳良新站出來了。
“你反對的理由?”法官又問。
“被害人家屬律師要問與本案有關的事情,而不應當問與本案無關的事情,請審判長製止他的這種發問方式。”吳良新的律師叫道。
孟浪馬上回他道:“我問的當然與本案有關,請第一被告的律師不要打擾本律師問話。”
法官道:“被害人律師的問話可以繼續,不過要問與本案有關的事情。”
孟浪道:“剛才我聽了公訴人與第一被告的問話,感覺他精神有點不太正常,前言不搭後語,供述前後矛盾,通過我剛才的問話,可以證實一個問題,第一被告應當沒有精神上的問題,他的思路很清晰,而且對外界的反應也很正常,請法庭記錄在案。”
吳良新的律師至今沒有提到被告人的精神情況,如果他提到了吳良新的精神情況,他還會從被告人的責任能力方麵來進行辯護,說吳良新有精神病什麼的,那麼就更加會讓吳良新逃脫處罰了,現在他麼一問,先把這條路給堵死,讓吳良新和他的律師沒法再從這方麵進行辯護。
同時也要借此激怒他,好方便下一步問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