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義紅把起訴書宣讀完畢後,法官便開始訊問一下二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什麼意見?
王鐵錘低著頭不知說什麼。法官就問他,是不是認可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他這才抬頭說認可。
認可就行了,法官又問吳良新,吳良新頭一仰,昂然道:“我沒殺我老婆。”
還是拒不認罪的態度,那對老夫婦見了,給氣的渾身發抖。
看到他拒不認罪,法官才不會去理會他,便對法警道:“將第一被告帶下法庭。”
吳良新是第一被告,按說,如果公訴人進行訊問的話,第一被告應當先問,但是由於第一被告態度極其惡劣,因而公訴人就建議先訊問第二被告。
吳良新重新戴上手銬被帶離了法庭。
鄭義紅開始訊問王鐵錘。
“第二被告,你在偵查機關所作的供述是否屬實?”
“屬實。”
“你是否認識第一被告人吳良新?”
“認識。”
“怎麼認識的?”
“我與他是初中同學,後來一直有交往,我們關係不錯。”
“九月十日的晚上你幹了什麼?”
“我殺人了。”
“殺的是誰?”
“吳良新的老婆。”
“為什麼要殺吳良新的老婆?”
“因為吳良新讓我殺他的老婆的。”
“吳良新為什麼讓你殺他的老婆?”
“他當時告訴我,他老婆對他不好,想跟她離婚,但她死活不離,所以想讓我把她給殺死。”
“吳良新要殺他老婆,沒有其他的原因嗎?”
“我不知道,他隻告訴我與他老婆感情不和的事情。”
“你當時答應他了嗎?”
“我一開始也沒答應,還勸他湊合著過日子,人家女人嫁給他也不容易,但是他不聽,後來又找我幾次,我才答應。”
“你為什麼答應?”
“他原來幫助過我,我不好意思推辭,另外,他還答應給我十萬塊錢,我就答應了。”
“你知道殺人是死罪嗎?”
王鐵錘低下頭,說道:“我知道,但是他老找我,我一時糊塗就答應他了。”
“他找過你幾次?”
“我覺得有三次,但他從不給我打電話,隻是到修理廠去找我。”
“他去修理廠找你,你們是怎麼見麵商量這事的?”
“等我忙完後,我們便去吃飯喝酒,商量這事。”
“他為什麼不給你打電話?”
“他說打電話不好,也讓我不要給他打電話,說將來警方能查到。”
“殺人的工具是誰準備的?”
“是吳良新給我準備的。”
“你們在案發之前是如何密謀這個事情的?”
“他當時跟我講,在殺人之前,他會專門離開家,等他離開後,就讓我去他家裏實施作案,他會打電話給他老婆,讓他老婆給我開門,我進去後,就動手,殺完人後,要偽裝成盜竊的樣子,我就照做了,但是因為當時太慌張,臨走時,什麼東西也沒拿,就把家裏頭給弄的亂糟糟的,看上去跟盜竊現場似的。”
“你把案發當天的情況向法庭講一講。”
“那天下午,我吃過飯以後,就開始準備著這事,前一天,吳良新跟我約好,第二天晚上就動手,我當時還有些猶豫,但是吳良新找過我多次了,我也沒辦法回絕了,就在當天晚上九點多鍾從家裏出發,打的去了他家的小區。他家的小區比較老舊,沒什麼監控設備,這是吳良新告訴我的,我就直接進了他們家小區,然後到了十一點鍾左右的時候就敲開了他家的房門,他老婆給我開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