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義紅轉眼間與孟浪聊的很投機,這讓坐在一邊的牛昭都無話可說,過了一會兒,她忽然覺得有當燈泡的感覺。
孟浪帶她過來幹什麼呢,她幹嘛要跟著孟浪過來?
不是多此一舉嗎?
孟浪跟遇到知己一般談起了吳良新的案子,問道:“鄭檢察官,吳良新的案子零口供能定案嗎?”
鄭義紅道:“定案是一定能定的,但是有一點難度,孟律師,你是什麼看法?”
孟浪道:“吳良新沒有任何悔罪的表現,如果你們定不了他的罪,那等同於放縱犯罪了,而且也會讓以後的犯罪嫌疑人產生錯誤認識,隻要不開口就沒事,所以你們一定要將他給定罪,並且還要重判才行。”
鄭義紅道:“我的心情與你的心情一樣,都是想將其繩之以法,但是定罪需要證據,你在證據方麵有什麼意見沒有?”
孟浪道:“現在的證據隻有王鐵錘的證言以及吳良新給他老婆買的人身保險,人身保險雖然可以證明他有殺人的主觀故意,但也是證據不足,而王鐵錘的證言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所以我認為現在的證據不是很好,除非吳良新突然開口,承認此事,您說我說的對不對?”
鄭義紅點了點頭,她的看法與孟浪一樣,而這也正是她感到頭疼的地方,如果缺少其他證據的支撐,到時在法庭上肯定比較困難,甚至難以將吳良新定罪。
孟浪看了看她,又說道:“如果我們無法完善證據的話,那麼我們隻有在法庭上通過舉證質證形成證據鏈,鎖定吳良新,吳良新即使不承認,也會讓法官相信他是凶手,這樣也可以。”
鄭義紅又點了點頭,道:“這是最後的辦法了,希望我們能在法庭上配合,共同將吳良新給繩之以法。”
孟浪作為被害人家屬的律師,與檢察官一樣,都是想把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他與鄭義紅現在是站在同一個立場了。
立場相同,凡事就好辦多了。
兩人邊吃邊喝,邊探討著法律問題,不知不覺間,居然聊了兩個多小時,牛昭坐在那裏都感到著了急,心想她今天來是幹啥的?跟她有毛事,非要讓她來?你們倆私下約會得了。
等吃完喝完之後,孟浪意猶未盡地跟鄭義紅兩人告了別,等她們倆走了以後,牛昭生氣地說:“你們聊的這麼投機,幹嘛還要讓我和那個小女孩過來?不是多此一舉嗎?”
孟浪正沉浸在與鄭義紅的談話氛圍中不能自撥,突然聽到這話,回頭一看,說道:“牛妹,你說什麼?”
牛昭見了,生氣地走了。
孟浪追上去,問她到底是什麼事,牛昭停住腳步說道:“以後讓我當燈泡的事,就不要再發生了,要和別人見麵,不要扯著我。”
孟浪禁不住一笑,道:“哈哈,我以為是什麼事呢,原來是這事啊,誰說你過來是當燈泡的?這個案子,你肯定要參與,讓你過來聽一聽案情,不是很好嗎?我們現在需要與鄭義紅合作,才能代理好當事人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