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此時感到了壓力,看來被告律師是高手中的高手啊,居然想到了這一層。
“請問被告律師,從哪裏看出來,這是第三人的法定債務?”原告律師還想做垂死掙紮。
孟浪立刻回道:“第三人欺騙了被告,對被告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失,難道這不是一種第三人的債務嗎?如果你被別人欺騙了感情,別人該不該賠償你的損失?”
這話把原告律師說的臉通紅,過了一會兒,才板著臉道:“請被告律師不要進行人身攻擊,我是說第三人欺騙被告這件事,不要說我怎麼樣,你怎麼樣。”
“很好,你承認了第三人欺騙了被告,其它的話我就不想再多說了,免得再對你進行人身攻擊。”孟浪微微一笑道。
原告律師的臉色更加難看了。
法官這時候問道:“第三人,你支付給被告的錢是哪裏來的,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官這麼一問,所有人都看向了第三人,如果第三人說是夫妻共同財產,他擅自處分,還是會讓人覺得不太合適,因而原告及其代理律師連忙看向第三人,希望他說出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
孟浪也是緊張地看著他,因為他知道這五十萬的確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雖然他認為即使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妨礙賠償給程寧寧,但是此時如果第三人講出來,肯定是不利於程寧寧的。
他猜想如果第三人說真話的話,有可能說出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來,而這正是原告所希望的,因而他倒是希望第三人說假話,朝有利於程寧寧的角度去說。
可是朦朧之眼似乎隻能讓他說真話,又不能讓他說假話,這就有些不好辦了。
正當眾人都感到緊張之時,第三人開了口:“這錢是我向朋友們借的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此話一出,原告是徹底傻眼了,她馬上指著第三人道:“你這個忘恩負義的,你哪個朋友會借你五十萬?這錢明明是我們共同的財產,你怎麼說不是?我現在要跟你沒完!”
說著,原告就向第三人打去,第三人連忙站起來閃躲,法警見狀,急忙衝上去製止,原告律師也趕忙相勸,這擾亂法庭秩序可是使不得的事情,輕則罰款,重則拘留啊。
弄了好半天,原告才平靜下來,這時,法官問道:“第三人,你確認這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是,是我借的,我自願給她的。”第三人堅決地道。
原告差點沒給氣暈過去,原告律師也是傻眼了,看來他對被告仍然是念念不忘啊。
“現在法庭調查結束,下麵進行法庭辯論,重複過的內容就不要講了,講一下問題的重點,先由原告開始。”法官聽了,便宣布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原告律師聽了,便拿起稿子,開始念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