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醒法庭,第二被告律師的問話方式也不妥!”杜琪慧剛一說完,第一被告律師就陰陽怪氣地說道。
“我沒有不妥,我是正常發問。”杜琪慧有點氣乎乎地道。
法官道:“第一被告律師不要打斷第二被告律師的話,第二被告律師請繼續。”
法官支持了杜琪慧。
第一被告律師滿頭黑線。
“如果吳姐不提議的話,我們就不會想到這個事情了,或許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報告審判長,我反對第二被告律師讓第二被告回答這種假設性的問題,這比誘導式地發問,情況還嚴重!”第二被告律師又抗議了。
“提醒第二被告律師,不要讓被告人回答假設性的問題,假設性問題與案件無關。”法官想了想,轉而又支持第一被告律師了。
杜琪慧隻好放棄問第二被告這種問題。
杜琪慧問完話,孟浪想了想問道:“第三被告當時是否要與受害人發生關係?”
第二被告聽了後,認真地想一想道:“如果那名男服務生要是不出事的話,她就可能與他發生關係了。”
孟浪聽了,馬上笑道:“剛才審判長已經講了,你不要回答假設性的問題,我問你當時第三被告有沒有要與受害人發生關係的打算,如果有,你就說有,如果沒有,你就說沒有。”
第二被告看了看他,過半天說道:“她當時隻是站在一邊,應當也想著與服務生發生關係的,但是她沒有講出來,反正我們三人當時應當都有那種意思吧。”
“那本辯護人就明白了,第三被告當時隻是站在一邊,並沒有明確表示要與受害人發生關係,審判長,我發問完畢。”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發問完之後,就把第三被告給帶上法庭了。
孟浪的這個當事人,隻見她小心翼翼地走上法庭,站到中間的位置之後,還給法官深深鞠了一躬,表現的很有禮貌的。
公訴人問她:“你把案發當天的情況如實地向法庭陳述一遍。”
第三被告便忙把當天如何到洗浴中心洗澡,如何去打牌,如何讓服務生過來服務,如何給服務生喝催情藥,如何與服務生發生關係的事情都講了一遍。
公訴人聽了比較滿意,追問道:“與受害人發生關係是誰提的議,催情藥物是誰的,誰拿給受害人喝的?”
第三被告馬上說道:“是吳姐提的議,藥物應當也是她的吧,反正我沒看見夏華拿藥物出來,最後拿給受害人喝的也是吳姐吧,吳姐是我們的大姐,我們都聽她的。”
她這樣一講,就把坐在辯護席上的第二被告律師給氣壞了,她和第二被告一起往第一被告身上推責任啊。
公訴人又問了她好幾個問題,其中一個問題是:“你有沒有給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與受害人發生關係時提供幫助?”
第三被告先看了一眼孟浪,然後回過頭來為難地說道:“我當時隻是摸了受害人,要說提供幫助,我也不好說,也說不上來,因為這種事情,我怎麼能提供上幫助呢?當時,那男服務生還挺主動的,不需要別人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