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浪幾句話就說到了要害之處,房地產公司隻所以會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分明是因為房價上漲,他們想借機解除合同,再大賺一筆,不然,他們最多隻會要求賠償損失,而不會要求解除合同。
這些話一講出來,把原告律師給說一愣一愣的,半天沒反應過來,他以為孟浪小小年紀,能有多大的道行,敢跟他對壘下去,把他給打敗?
“年輕人,你講這些是沒用的,我們要按合同約定辦事,你不還錢,我們替你還上,你還有理了?延遲交房我們可以支付違約金,但是你違了約,我們就有權解除合同。”原告律師開始教訓起他來了。
孟浪立刻懟了回去:“我年輕,我驕傲了嗎?你年齡大,好像還驕傲起來了,不但不知道如何做人,而且能力水平也有限,我告訴你,任何人都不能從自己的違約行為中獲益,這是一條最基本的法理,你們事先違了約,反而獲得了合同解除權,這是絕無可能的事情,被告可以賠償損失,但是你們沒權解除合同。”
麵對原告律師,孟浪不假辭色,這下把原告律師給懟的臉皮都綠了。坐在上麵的法官再次如同吃瓜群眾一般,看著他們兩人在那裏辯來辯去,倒覺得挺有意思的。
等到兩人完全講完了,最後以孟浪的勝利而告訴終時,法官才說話:“本庭認真聽取了原被告雙方的代理意見,都一一記錄在案,你們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嗎?”
看了看年輕氣盛的孟浪,原告老律師嘴唇都發青了,這尼瑪,讓個小子給修理了,就是錢正源坐在這兒,也不敢如此對他。
“我再補充一點!原告延遲交房的時候,被告並沒有提出什麼意見,現在被告違約了,又說延遲交房的問題,這分明就是在狡辯!被告律師曲解法律,並且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我要求法庭不要采納原告律師的意見,判我方勝訴,並對原告律師進行訓誡!”
原告律師看上去有點氣急敗壞,說出這番話。
法官看了他一眼,隻是聽著,沒說話。孟浪聞言,立刻也補充了一點:“被告之前有沒有追究原告的責任,那是被告的權利,比如說,你對你爸你媽不孝順,你爸你媽沒介意,就代表你爸你媽以後不能追究你不孝的責任了嗎?到時候也說你爸你媽在狡辯嗎?我不想進行人身攻擊,但是如果有人臉皮厚,喜歡讓別人進行人身攻擊,我是不會介意鍛煉一下我的口才,陪別人玩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