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軾吃過午飯便要去知州府,林文甫不放心,“我再瞧瞧你的傷,當真好了嗎?”他扒到於軾肩頭,執意要確認。於軾強不過他,隻得鬆了鑲邊白帛腰帶,自右肩褪下錦袍,果然半點傷痕也沒有了。林文甫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之前的箭傷處,隻觸到光潔的肌膚和微微緊繃的背肌。身材真好啊,肩寬腿長肌肉勻稱的,林文甫嫉妒地想。

不止是背,於軾被林文甫略帶涼意的指腹摸得全身都繃緊了,慌忙拉上衣袍,“我走了,表哥兩日沒睡,補補覺吧。”

吳誌沒等到死士回來複命,便知大勢已去,未做過多掙紮。被押解入獄等待審查前,吳誌伏地叩首,求於軾放過其妻兒和妾室,她們對他的罪行並不知情。於軾登基之初便廢除了連坐之製,他告訴吳誌,若是查實其妻兒妾室對他所犯之罪並不知情,沒有幫攜之舉,便放她們自由,不會為吳誌所累。

於軾走後,林文甫一頭倒在床上,想補覺卻睡不著。腦中如多幕劇一般換著場景——

“別動。”於軾抱著他從巷道走回驛館。

“表哥,以後別再這樣嚇我了。”於軾小心翼翼抱著他,臉埋在他頸窩,聲音有些啞。

“沒事了表哥,是噩夢,沒事的。”於軾與他心口相貼,替他堵住噩夢中胸口裂開的大窟窿。

於軾毫無猶豫用身體替他擋了暗箭,倒在他懷裏求他不要再離開。

“本能,我也沒辦法。”

。。。

林文甫煩躁地蹬了被褥,氣乎乎地坐起來。好好一個表弟,怎麼變得這麼,這麼,林文甫想不出合適的詞,他氣惱自己滿腦子都是於軾,但想到於軾黏人的樣子又情不自禁勾起嘴角浮出笑意。

這隱秘的甜蜜從他心底緩慢地蔓延開來,難以遏製地越來越強烈,逐漸充滿了他的身體,自發絲至腳趾,自前胸及後背。。。後背!林文甫陡然一怔,抬手摸向右肩。那裏有一道傷疤,不,不止一道,是十六道深淺不均長短不一的刀疤,從右肩一路斜排到左側腰。

仿佛被冷水自頭頂澆下,林文甫瞬間清醒了,我在奢望什麼,他自嘲地搖搖頭,起身出去了。

回來時,於軾在他房中翻看剛送來的供詞。

“回來了?吳誌認罪了?”林文甫瞧見於軾,心中一暖。

“表哥去哪裏了?沒補個覺嗎?”於軾湊上來,見林文甫臉色不好,“手這麼涼。”

“出去隨便逛逛,”林文甫抽回手,進裏屋換了身衣服,出來時,於軾已經叫人上了飯菜。

“吳誌連夜燒了那個密室,現下隻剩下表哥和蘇一帶回來的賬簿地契。他倒是不傻,態度誠懇得很,可招認的共犯都是那本賬簿上提到的,一個不多,一個不少。不過倒是有點良心,求我放過他不知情的妻兒與妾室。”

“你答應了?”

“若是查實她們確實不知情,就放了。”

“軾兒仁慈。。。”林文甫眼底閃過一絲憂傷,欲言又止。

“表哥怎麼想?”於軾追問。

“世人說‘不知者不罪’,真的是這樣嗎?身為吳誌的妻子,對丈夫的罪行不阻止和不知曉,兩者都是不對的。為人妻者,除了照顧服侍夫君,也該關心他的職責、風評、家中的財務狀況。享受了知州夫人的好處,卻不盡這個身份該盡的責任,這本身就是罪責。

至於吳誌之子,聽聞今已二十有六,這個歲數該明事理了,百姓的怨言他難道一點沒聽過嗎?若是真的一點都不知曉,那也是他的罪過。拿著父親的錢在嘉麟大街逍遙揮霍,就該替父親關注民情民意,協助父親做好一州之首。”

於軾聞言沉默良久,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告訴他,“不知者不罪”,比如吳誌的妻兒,她們若是沒有參與吳誌的罪行,甚至被瞞著全然不知,難道不是無辜的嗎?怎麼能因為吳誌的過錯而被牽連受罰呢?可是他不得不承認,林文甫的言論雖違背眾所周知的道理,卻不是不經之談,相反,還很在理。

林文甫說這番話並不想叫於軾為難,隻是有感而發,他知道於軾已經應了吳誌,君無戲言,便岔了話頭,“我隨便說說,歪理邪說罷了,不必在意。行刺的事吳誌認了嗎?”林文甫想到那支箭還心有餘悸。

“表哥說的有道理,是我婦人之仁了。”

“行刺之事他沒有認,這條是死罪,他大概覺得咱們查不出來,咬死不認。但招攬死士,總會留下蛛絲馬跡。”於軾挑出冬筍,一齊撥給林文甫。“還好昨夜有驚無險。”

“有驚無險?”林文甫見於軾對受傷毫不在意的態度有些生氣,“於軾,你受傷了,如果那箭筒沒有壞,或是再射偏一點,你可能會死你知道嗎?!你從前不是這麼衝動的人,不該這樣的,你是一國之君,保護自己是你的責任知道嗎?”

“我不擋,受傷的就是你了表哥。我是一國之君,但我也是你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