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的平房坐落在街道兩旁,白牆上刷著又紅又專的標語,除了供銷社和廠子,秦嵐就沒看見有二層的房子。
她怔怔的看著街上的行人,一個勁的瞧大家身上的白襯衣、廠子製服、黑布鞋和碎花裙、塑料涼鞋。
再低頭看自己,也是一身碎花裙,腳上還踩著一雙亮黃色的塑料涼鞋。
秦嵐:“……”
這鞋醜到了一定的境界,放在二十一世紀肯定是連賣都賣不出去的,可現在卻是時髦的存在。
再摸摸身上的裙子,的確良布料,跟記憶裏的院長奶奶的衣服料子一模一樣。
秦嵐站在原地幽幽的歎了口氣,終於確定了自己真的是穿越到了八十年代,穿越到了一本書裏。
同名穿越定律,居然還真的存在!
秦嵐欲哭無淚,看著來來往往的路人一臉生無可戀。她穿越的這本小說名字叫《重生之逆襲》,是一本女配重生文。
女配重生回來,把原女主的團長丈夫搶走了,隨軍養娃,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
而原女主,也就是跟秦嵐同名的那個,被設計嫁給了女配的丈夫,變成了重生女配的對照組,丈夫不疼,孩子不愛,還被婆婆磋磨,過的十分淒慘。
秦嵐看過後就覺得十分離譜,這女配重生就重生,搶男人就搶男人,但是幹嘛把原女主推給上輩子她自己的老公啊?
女配上輩子過得慘,也得叫原女主嚐嚐?這什麼毛病?什麼邏輯?人原女主上輩子又沒惹她!
她自己眼紅別人過的好就算了,還使壞?這種人都能當女主?
秦嵐當時就忍不住評論吐槽了幾句,結果遭到作者的陰陽怪氣和讀者無腦的袒護。
怎麼的?她花錢看了,還不準發表一下意見了?怎麼就被打成故意挑刺的了?秦嵐被惡心的夠嗆,立馬關了小說頁麵。
結果一覺睡醒,她就來到了這個街頭,腦子裏出現了一大堆不屬於自己的記憶。仔細確認後,她更是驚訝的發現這身體好像是她自己的,右手手腕內側的紅痣、腳踝的小花朵胎記顏色、大小、位置都一模一樣!
難道她身穿到了小說世界?百思不得其解的秦嵐,隻好開始確認腦子裏多出來的記憶,結果又發現自己變成了書中的原女主。
此時的劇情,已經發展到了重生的女配,開始跟女主搶男人了。
秦嵐整個人都不好了,她在現代過的好好的,卻一下穿越到才改革開放的八十年代,還是在一本奇葩的小說裏……
想起現在“自己”正在等著相親對象,也就是本書男主時,秦嵐心就一跳。
她可不想跟什麼男主、重生女配糾纏,更不想英年早婚,相個屁的親,走人!
秦嵐抬腳轉身,才走兩步,就被不知道從哪裏衝出來的一個孩子給撞的一個踉蹌,差點摔倒。
秦嵐剛站穩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見一個男孩就跑了過來,拉起坐在地上的小男孩,怒瞪自己喊道:“你走路不看的嗎?我弟弟都被你撞到了!”
秦嵐皺眉,看著開始幹嚎卻沒眼淚的小男孩,和警惕憤怒盯著自己的大男孩,無語凝噎。
今天絕對是她的倒黴日,沒跑了。
“是他跑過來撞的我。”秦嵐解釋了一句。
“嗚哇哇,明明是你把我撞倒了!”躲在大男孩背後的小男孩探出身子,指著秦嵐哭。
秦嵐簡直被這兩個熊孩子給氣笑了,她沒理他們,反倒是扭頭看圍過來看熱鬧的眾人,問:“不知道剛剛有沒有看見的同誌?”
這個年代的人大多都很純樸熱情,此時看秦嵐這麼問,立刻就有目擊者出來作證,“我看見了,是這孩子突然跑過來撞到你的,不關你的事。”
“我也看見了。”
“這孩子,好像還是故意撞的人,怎麼的?碰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