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汀有一天突然想到,自己好像也沒有為常均做過什麼。
是為愛考學。
是每天念念不忘。
是每個節日的零點祝福。
是喜歡了6年。
…………
可是常均作為那個被喜歡的人好像什麼都沒有得到。
李汀本來想要讓常均知道自己喜歡他的,可是那次常均說,如果有一個人喜歡他好久他會感覺到沉重。
“如果有人像你喜歡那個女生一樣喜歡你好幾年,你會有什麼感覺?”
“嗯……有些沉重吧”
李汀很多次就在口邊的喜歡被攔截。
李汀好像也沒有給過常均什麼。她好像也沒有什麼能給的。
那一片真心,也不是常均想要的。
他不喜歡她,她一直都明白。
有的人說戀愛腦如果可以認識自己是戀愛腦的話就基本快好了。
可是對於李汀而已,明知道沒有結局,卻還是沒辦法讓自己放棄。
“你可以等一等我嗎?我會去努力,然後會把我有的都給你。”
如果我還喜歡你的話。
常均你看,我喜歡你的第六年。
————作者想說
李汀呢,因為小時候的事情,感情是真的淡泊,對一個人好是真的會很好很好,雖然說對常均隻是喜歡,可是對她來說喜歡就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