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ynightinmydreams……”
《我心永恒》的曲調在小小的屋子裏麵蔓延著,曲調很悠揚,很好聽,但是剛剛醒來的顧風明顯沒有這個心思來思考這些,他的做的事情是,將手機拿起,狠狠地按下掛機鍵,然後隨手就甩到床下去了。
但是這個人就像是不依不饒一樣,鈴聲又一次響了起來,《我心永恒》的曲調又一次占領了狹小的房間。
顧風睜開了研究,他感覺自己的腦袋實在是要炸掉了,他勉力地看清周圍的一切,他發現自己身處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
舊金山?杭州?首爾?
一個一個的地名不自覺地冒出來,顧風揉了揉自己不堪重負的腦袋,想要讓自己盡量清醒一點。
零散的信息開始湧入顧風的腦袋裏,他漸漸理清了一點思路,他這是宿醉後遺症。
顧風從床底下摸出了自己的諾基亞3100,現在鈴聲已經消失了,他看了看號碼,不認識,雖然他不知道2004年的美國有沒有電話詐騙,但是他就沒打算打回去。
顧風揉著腦袋走向門口,他順著路走到客廳,正好看到格斯坐在餐桌上吃著三明治。
“嘿,我們的大導演醒了!”
顧風沒有理會格斯的調侃,自顧自地做到了餐桌上麵,狼吞虎咽地解決起三明治,邊吃邊抱怨道:“昨天晚上就不應該和你們一起瘋。”
一想到昨天晚上,顧風就有點臉紅,一瓶啤酒下去他就暈了,他也忘了喝了多少了,反正丟臉是丟大了。
“今天晚上還去嗎?我們約幾個人……”格斯對著顧風擠眉弄眼著,顯然心中在想著一些不健康的東西。
“算了,我才不想又躺著回來。”
顧風回絕的幹淨利落,昨天晚上隻是私下喝酒,晚上進酒吧的話,如果被人發現見報的話,他的臉就真的丟大了。
想想就覺得心酸,如果是在他前世的大****的話,哪裏有人管這些啊,不過他到也不喜歡哪裏吵鬧的環境就是了。
“真的不去?”格斯還不死心。
“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吧。”
格斯看到顧風這麼堅定的態度,歎了一口氣:“那算了,我也不去了。”
“這就對了嘛,我們要當一個遵紀守法的三好公民。”
格斯翻了翻白眼,無視了顧風的打趣,心中也隻是有點遺憾。
沉默了一會兒了,格斯像是想到了什麼一樣:“對了,昨天晚上你說今年要拍電影了,是真的嗎?”
還在大快朵頤的顧風動作一滯,沒有去接格斯的話,反而是發起愣來。
顧風是一名穿越者,又或者說是重生者,他有常人無法比擬的優勢。
1997年,是顧風重生以後最為風光的一年,他憑借一部《心靈捕手》在北美狂攬下1。4億美元的票房,為當年北美票房榜第7名。
要知道,最開始的時候顧風連發行權都沒有,最後還是用《我心永恒》這首歌從換到了卡梅隆的人情,才勉強讓20世紀福克斯給了他發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