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象裏,好像沒有哪條合同裏寫著“把喝醉的經理扶回去扔床上”這條規定啊。
難道我漏下了哪一條?
不行,我得回去翻出來再看看,如果沒有,我就給他倆一耳刮子。
好吧,這隻能是想想。
看在我一米六五的身高,丟他倆實在是費勁,不行找個坑埋了算了。
上次陪客戶喝多了的時候,南冰打著擺子上班,前廳經理下班喊他下去登記,打了八個電話接了一個,說了一句“好”接著繼續睡,完全沒有任何蘇醒跡象。
最後我一樓的小夥伴睡夢中被拖起來加了三個小時的班,慘是真的慘。
就他們這樣,哪天出事連店一起端了,一覺醒來店沒了。
這也就算了,某天晚上有個小三瓜,一男一女來這裏娛樂放鬆,沒想到男的帶的是個小三,原配循著痕跡找過來,三個人大打出手,場麵格外精彩。
“麻煩值班經理來一趟四樓吧台,謝謝。”
過了一會兒就收到了他的消息:
[h先生]:在吃飯,吃完這一口。
[櫻桃白蘭地]:小三瓜,打架呢,速來。
發完這一條,不出半分鍾,南冰飛奔上樓。
“不是,你不是吃飯嗎?”
“飯可以晚點吃,瓜錯過了就真的錯過了。”他一本正經的眨眨眼。
啊??這人要不要聽聽自己在說什麼?
“別看了,快去勸啊!”我扯扯南冰的衣角,“李經理在你又要挨踹了,再不勸明天投訴的就是咱倆。”
他恍然大悟,一邊“別吵了”一邊吃瓜。
不是,這真的是我的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