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興師問罪(1 / 2)

金州國安局局長王新保,得知三哥受難,與七八個援藏歸來的戰友找到歐昌華,要黎元龍對此給一個說法和一個賠償,難道就是因為舉報和勸諫了他們的不軌所為就淫威恣肆報複?難道你一個常委會什麼事情都不能保密而鬧得沸沸揚揚,這還不能引發警惕?而要容允一個辦公室主任那般作踐一個地方的機構?踐踏西城政治生態而不治理?反倒要要對兩個青年人的戀愛行為那大動幹戈,要對一個人事局長,不惜打擊致死而後快?既然那麼容不得一點是是非非,那為什麼不先對自己嚴格要求呢?且不說,那個辦公室主任的泄密言行給常委會給機關帶來了怎麼樣的混亂,單就組織部門而言,難道這種泄密不是幹部作風方麵的明顯問題嗎?難道我三哥作為一個縣人事局長連說都不應該說了嗎?西城現在的政治社會就成了他黎元龍私人的天下了?問題還在於,他黎元龍能夠對我們都敢一言不合他的胃口就幹痛下殺手,那麼別的普通老百姓豈不是更不知道是在遭受他黎元龍怎麼樣子的欺壓啊?我三哥操辦女兒訂婚是鬧了幾天,但為什麼不問問,是什麼原因鬧了三天?我們家族本來就大而且有分散各地,這好不容易有了個聚集的借口,所以就大大小小地都趕回老家,人也不可能在一個時候都趕到,於是就有了鬧了幾天的口實,還有至於說到收受禮金,到底收了多少,這個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在那裏看到,大部分還都是些親戚朋友。其實這現在借口熱鬧也成為了一種生活方式了。你送我我送你,那也不過是幫忙搭台子捧場的情形;這個,一般的家庭未必那個又沒有遇到過呢?當然,不管怎麼說擺席擺了三天,外界並不知道內情,社會影響是肯定有的,但未必雙雙撤職吧?按照這個推理,那要說他的罪責那就該要雙開才泄恨了吧?現在我三哥真的要是怎麼樣了,那黎元龍莫怕隻有以命抵命,我三哥的大兒王大磊本來就不服我們管教,一旦發橫起來。我們更是什麼話不好說了呢。

歐昌華對他們極盡安慰勸說,先把王新文的病情控製好治療好再說,要是人完蛋了,那說什麼也都沒有用了呢。為了表示他的關切誠意,他當著兩個人的麵給黎元龍打電話,厲聲質問質問了黎元龍:王新文父女撤職事件到是怎麼回事?如此輕率處理是激憤之下處理失度呢?還是因為可能的那個常委會泄密事件的壓製報複?不等黎元龍辯解,他就又說:你黎元龍要對這個事情以其後果負全部責任。說完就把電話擱下了。又馬上讓賓德鵬到醫院安撫家屬並協調醫院安排最好醫生用最好的藥,對王新文做緊急萬無一失的搶救!

不僅如此,歐昌華為安撫王氏家族的激烈情緒,又說,王燕調金州市科技局任副科長,單世才任市物價局副科長亦規避難堪之慮,王新文待病情治愈後再做妥善安置;至於黎元龍,怎麼處置也待王新文病情好轉後再議;王新文父女遭此變故絕非黎元龍之本意,這應該說完全就是一個意外,科學地說,應該是病理性跟氣質型的聚焦的結果,真的深究下去,或許這就是一個醫學上的問題而不一定是黎元龍的問題;黎元龍所負之責任是獨斷專行的違反民主集中製原則的錯誤,作為黨的幹部,希望大家不要把事情鬧得更加地不可收拾,新禍端出現時候,受損就是隻有組織和王新文父女二人,而所有好心的人太過為正義而激烈,是不是要都成為罪人也都也未可知的了。

王新保當然明白歐昌華話裏的話,自然也趕快見好就收,便說一切聽歐書記處理就是,我們一定積極配合。

王氏家族也不約而同動手了而且在這個時候,大哥王新奎人行行長,大嫂洪太華工行行長,也一路找到黎元龍質問:這處理人的程序的合法性和規範性在那裏?他侄女那屬於年輕人的兩情相悅,充其量也就是一個行為不檢點,但是跟一個四處散布縣委常委會內容製造混亂的行為相比,哪一個更應該受到紀律處分?這個要不要來一個社會化大討論?黎元龍說,這個事情是因為社會有人舉報。兩口子就緊追不舍問:那你意思是隻要有人舉報,就可以不問青紅皂白就處理人嗎?那泄密事件各個單位都鬧得不可開交了,怎麼也沒有見你要做什麼處理呢?相反你不是還在那裏振振有詞地為那些泄密者開脫嗎。為什麼同一範疇之下的兩種性質不同的事情,你偏偏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將不該處理的要做處理,將本該處理的不做處理,反而還要提拔,難道你這是在執法公正嗎?還是你私欲淫威淩駕於黨紀國法之上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