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我以為自己是渣男(1 / 3)

人不能,至少不應該,在墳頭蹦迪。

謝時是被一陣喧囂的樂聲吵醒的。

他臨死前,將大半身家捐給希望基金後,剩下的錢幾乎全花在這塊靠近市區的埋骨地上了,為的就是熱鬧。

他喜歡熱鬧。

但萬萬沒想到能熱鬧到這個程度。

謝時不耐地睜開眼,看見的卻不是黑漆漆的棺材板,而是金碧輝煌的天花板和光彩耀目的吊燈。

明晃晃的燈光刺得他眼睛生疼。

他沒死?

謝時側過頭躲避刺眼的燈光,卻看到了夜色中玻璃窗上印出的自己的臉——黑色的碎發散亂地蓋在白皙的額頭上,雙頰飽滿而圓潤,因低燒而熏上桃紅,滲出細密的汗水。

這是?

年輕時的他?

謝時欣賞了一會兒,才坐起身,目光從下意識曲起的雙腿挪到蒼白修長的雙手上,左手手背上一道半個手指長的傷疤刺眼奪目。

身體上每一道他熟悉的疤,都在告訴他,這的確是他,18歲的他。

19歲那年,他在生日當天被上門催債的人打斷了雙腿,而後掙紮十年,拖著斷腿,靠著從居委會大媽那裏學來的毛氈手藝和不要臉——不是,一張帥臉,成為網紅,終得功成名就;而現在,他雙腿完好,他回到了19歲之前。

18歲那年,他在和別人打架的時候,被小刀劃傷了手背,留下了這道傷疤。

但18歲的他應該住破爛漏雨的平房,抬頭看見的應該是慘敗的天花板、昏暗的燈光,而不是眼前28歲才能住上的金碧輝煌的豪宅。

謝時垂下眼摩擦著傷疤,舌尖舔過幹燥的唇,然後毫不猶豫地咬下。鮮血浸濕了唇,刺痛感自唇上傳來,清晰明白地告訴他,不是夢。

到底是重生到了十八歲,還是穿越到了和他長得一模一樣的人的身上?

喧囂的樂聲仍在鼓噪著他的耳膜。

直覺告訴他找到將他吵醒的罪魁禍首就能得到答案。

謝時用舌尖舔過唇上的鮮血,單手撐床,幹淨利落地翻身落在地上,順手抄了個花瓶藏在身後,沿著樂聲朝著門口走去。

一走出門,就看到了那個罪魁禍首——

在金碧輝煌的客廳中,在光彩耀目的燈光下,在複雜精致的架子鼓前,穿著黑色襯衣、袖口卷至手肘、衣襟微敞露出銀色十字架的青年,拿著鼓槌,腳踏著大鼓,肆意地敲打、踩踏著,發出悅耳的噪音。仿佛這不是別墅的客廳,而是演唱會的現場。

他動作間,明亮的燈光照在手腕上,一簇在鴉青色荊棘上的紅色太陽花,肆意盛開在蜜色的肌膚上;微卷的黑色短發在空中微微晃蕩,燈光灑落在每一根發絲上,層層暈染上光輝。

這是那種能一眼吸引你注意力的男人。

謝時皺眉。

他認識客廳裏的人,單方麵的那種。

溫書鶴,搖滾歌手,溫氏集團的公子,未來的溫家掌權人,他上一世的“貴人”。

上一世,他回家後發現謝大貴在酗酒,一言不合,兩人大打出手。他被謝大貴一扁擔敲在了頭上,在冰冷的地上躺了一天,發燒燒得人事不知,催債的人上門的時候隻能任人宰割。

他是被痛醒的,在被打斷雙腿的時候痛醒的。

謝大貴這狗東西在說好的還錢時間一個人爬起來跑了!

他被帶回去乞討還債,要不是後來a市在一個大人物被綁架後迎來了清洗,他說不定會當一輩子靠斷腿乞討的乞丐。

那個大人物,就是溫書鶴。

可惜的是,溫書鶴在那次綁架中斷了腿,但即使如此,他也憑著強硬狠辣的手段登上了家主之位。

很厲害的一個人,但他清楚地記得——上一世他們沒見過麵。

“嘣——”樂聲來到了高潮,戛然而止,隻留餘韻在客廳中蕩漾。

溫書鶴放下鼓槌,抬眸對著站在樓上的謝時微微一笑。垂在眼前的微卷短發被他細而密的睫毛輕輕拂開,炙熱的眼神如陽光般穿過睫毛泄了出來,唇角的笑容張揚而熱烈,讓人在這微涼的夜晚從內心憑空生出一股燥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