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初遇(1 / 2)

這是一個霓虹初上的傍晚,暮光在雲層中泛出淡淡的玫瑰色,給整個城市鍍上粉色的霓裳。

晚風送爽,夜幕將至,偶爾空中飄來幾個頑皮孩子鼓搗吹來的五彩斑斕的泡泡,都仿佛散發著別樣的浪漫情懷。

仲夏的風不單溫熱,而且暖情,悄悄點燃了一顆未經世事的赤子之心。

許煜站在中心廣場的地下通道路口,兜裏的老人機發出叮的一聲手機短信:“你到了麼?”

看著手機裏麵的這條短信,區區幾個字,卻仿佛一道驚雷一般炸在耳邊,差點讓他驚得把手機丟出去。心突突直跳,仿佛快冒到了嗓子眼,他從來不曾像今朝這般地忐忑、心跳加速過,緊張得在地下通道來回踱步。

這是他生平第一次出來見網友,對於有著嚴重社交恐懼症的他而言,這絕對是破天荒的一件大事,許煜和那男生在網上曾經互換了照片,當他點開那個人的照片時,被對方那張臉冷峻中帶著叛逆的麵孔深深吸引了:眉頭稍稍緊縮,劍眉星目,眼神深邃又帶著一點桀驁不遜,如果用驚為天人來形容對方的相貌,有些過分的話,那麼至少那張臉算得上時下流行的那個詞:明星臉。名字也很好聽:暮光。

許煜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男生為什麼能看得上自己,他微微覺得有些怯懦和自卑,因為他實在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大學生。他剛剛步入大學,也才剛剛學會上網,網絡的的確確是個神奇的世界,打開了他新世界的大門,因為這裏有和他一樣的孤獨又小眾的群體:同誌。

沒錯,本文的主任翁許煜,他是個徹頭徹尾、如假包換的同誌,彩虹群體中的一員,當他在初三,十五六歲的情竇初開的年紀,便發現了自己與別的男生的不同,當同班的男生在議論哪個女生漂亮,哪個女生身材凹凸有致的時候,他卻發現自己對所謂的美女沒有興趣,倒是隔壁班那個愛打籃球和愛踢足球的帥哥,在操場上健步如飛的颯爽英姿,會讓他忍不住多看兩眼,臉上浮現一抹害羞的紅。

起初,他不知道自己為何會與大多數的男生不同,懵懂地覺得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就像有的人喜歡喝果汁,而有的人喜歡喝可樂一樣,沒什麼分別。直到後來慢慢長大,偶然在翻閱《聖經》時,才知道基督教認為,同性之間的愛情是罪惡的,是對神的褻瀆,是撒坦的誘惑,不生育後代,是違反上帝的恩賜的。

少年的他一度的懷疑過自己,難道自己什麼都沒有做,就已經成為了罪人麼,這是一件令其費解的事情,於是,他曾想做個無罪的人,去翻閱了關於心理學的書籍,幾經查閱,才知道同性之間的愛已經不被列為心理疾患,是天生的無法更改的既定的事實,隻是這類人不容易被主流大眾所接受而已。於是他告訴自己,天底下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人不是正因為各有不同,形形色色,才讓世界多姿多彩麼。於是他在聖經的第一頁上,寫了一行字:“我會好好學習,不偷不搶,不坑蒙拐騙,腳踏實地,勤勞致富,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我無罪!”

雖然對於學習,他真的算不上天資聰穎,一學就會,但是好在勤能補拙,黑燈瞎火,挑燈夜戰無數個日日夜夜,廢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勉勉強強不負眾望,考上一所省內的醫科大學,成為一名了醫學生。

至於許煜此時的長相嘛,隻能“平平無奇”四個字來形容,長相斯斯文文的,帶著一副黑色的框架樹脂眼鏡,瘦瘦弱弱,168cm的個子,一副文靜書生的文弱氣質,站在人堆裏麵,很快就會被埋沒在人群裏的大眾臉,至少不下十個人說他像個書呆子,一副呆頭呆腦的模樣,走起路來,勾搭著個背,脖子細長而有些前伸,耷拉著就像一隻不會飛的“麻雀”,隻會走路的兩腳雞。

許煜簡訊回道:“我剛下校車,剛剛到。”

對方很快回了消息:“你在哪兒?我在這甘陵路的這個招商銀行這裏,你知道在哪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