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女友說的,同居一定要住在自己這裏的方法是行不通的。
那去白宇信那裏呢?
自己這麼多東西,他那裏裝得下嗎?
最主要的是,他會同意自己帶這麼多玩偶過去嗎?
宋琳想著,給白宇信打了個電話、
“你家多大啊?”她開門見山的問道。
“啊?”可惜白宇信沒聽懂。
“你不是要我跟你住在一起嗎?你家多大啊?”
“啊~哈哈……挺大的,夠你住的~”
“我東西很多……”
“很多也夠住了!相信我!怎麼,你想好了?什麼時候搬進來?”
“我有很多玩偶……”
“什麼?”
“玩偶……毛絨玩具……”
“哦!那挺可愛啊!可以拿來,你來我這兒住不需要扔掉任何你不喜歡的東西。”
白宇信說的越誠懇,宋琳的心裏卻越沒譜。
“……還是算了吧!現在不合適住在一起,太快了……”宋琳再一次出言拒絕。
“其實我想讓你來住沒別的意思,想讓你生活的方便而已。而且你也知道我的想法,我是奔結婚去的,可能是稍微急了點,不過我尊重你……我也希望你能給我們一次機會,不逼你立刻搬過來,你可以現在我這邊小住試試,就比如假期什麼的,要是覺得不舒服,我就再也不提這件事了……”
白宇信說的很誠懇。
“……那我考慮一下吧!”
宋琳最後說道,她腦子裏在回憶那天聊天,女友們最後說的一些話。
關於同居這件事是不是真的沒有什麼好處,女友們是這樣發表意見的。
沈小洋說:“對我來說應該沒什麼好處,林莊要是現在要跟我同居,我一定會被嚇跑。原因倒不是佳憶說的什麼距離產生美的問題,單純就是我不容許他人侵犯的領域範圍很大,他要是想住在我家裏,一想到不止他這個人,還有一係列的東西會跟著來,我就頭大……我可能有強迫症,接受不了變化,他非要住,我就隻有搬家了……”
蘇佳憶話:“說實話,我是覺得沒什麼好處,同居不就相當於婚姻生活嘛……隻不過沒有父母那邊煩惱,該有的柴米油鹽的小事兒一樣也不少。這種事兒以後真結婚了有的是時間體驗,何必急於現在呢?……要說好處可能就一點吧!就是真的沒有父母煩惱,就是純粹的二人小世界而已……但其實,我也想過跟蔣南同居,有段時間看他越來越順眼的時候,怎麼看都喜歡的不得了,是想跟他住在一起的,想天天跟他黏著。但是,後來……也別後來了,就現在,你說我倆這個情況,同居,那絕對費用啥的都是我掏。說不定他倒是巴不得跟我同居,再省一筆錢,而且創業初期忙的要死,肯定希望有人照顧……但對我來說就一點好處沒剩下了,花著錢出著力,最後萬一沒結婚呢?我不虧大了!”
“因人而異吧!”沈小洋最後這樣總結道。
(《關於住在一起》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