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自白(1 / 2)

我叫於渺。

在這樣的一個下雨天,我打算到美國去。

“外麵雨下的很大。”

“沒關係。”

到美國去,還怕下雨嗎?

我衝出了隋逸傑的出租屋,他在後麵大喊大叫:“於渺!”,我沒有理他,他也沒有追出來。

我那該死的男朋友——現在已經是前男友了——討厭下雨天,討厭全身上下濕漉漉,討厭積水滲進鞋子裏。他不會追出來。他以為他同樣該死的女朋友一會兒就會回去。他不會追出來,他忙著考研究生,他得在一個月之內做完政治一千題,他才不在意我做什麼,哪怕我說分手。

我早就想和他分手了。隋逸傑和我高中同校,然後是我的大學直係學長。他喜歡了我兩年,我最終和他在一起。我現在要說我後悔了。

我早就後悔了,我在答應他的第二天就後悔了。可我們還是一直在一起,整整互相折磨了兩年。兩年!兩年加兩年,我本來是女孩,現在都要變成女人了。

我和他在一起,因為一首歌,也因為我的衝動。那個暑假,他在一家ktv裏向我表白,放了《旋渦》做背景音樂。那是讓娜莫羅唱的,是一個黑白電影的插曲,也是我十七歲以來最喜歡的歌。我不知道他怎樣找到那首歌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想了些什麼。前奏響起,我的眼眶竟有些濕潤。隋逸傑一直是我的好朋友,我沒那麼喜歡他,但我也不想讓他難過。不過,看到他為了討好我而做的一切努力,我依然會覺得榮幸萬分。周圍閃爍著五顏六色的鐳射燈,同學們在一旁大聲起哄,某個瞬間,我決定和他在一起。

“我可以抱你一下嗎?”我答應隋逸傑後,他送我回家。那天,這是他說的最後一句話。

“不行。”我搖搖頭,飛快地跑進樓道。厭惡就在這一瞬間產生了。我沒做好準備和他牽手,沒做好準備和他擁抱,親吻,甚至是做|愛。我稀裏糊塗地答應了他,我答應和他一起,不過我似乎隻想和他一起聽歌。還沒進家門,我就意識到了這個可怕的錯誤。

錯誤就這樣錯誤地進行下去了。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也裝模作樣起來。我表現出一副愛他的樣子,就像他裝作很愛我的歌。他很好,我越來越意識到這一點。他非常非常好,不過我在一點一點變壞。我們爭吵,和解,消停一段時間,我們再次爭吵,然後再次和解。他說他會想像我們結婚的樣子,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爭吵,然後一次又一次妥協,他說他做好了無條件包容我的一切準備。但我沒有,我隻想爭吵,痛痛快快地吵架,吵到天翻地覆然後抱頭痛哭,或者決裂。我不想看到細細碎碎的爭吵蔓延在我人生的長河裏,我不想原諒別人,也不想被原諒。我也不會結婚的,我從不想那麼遠,我隻想考慮今天晚上將要發生的事情,比如,我打算到美國去,在去之前我要和他分手。

我是個不極好也不極壞的人,也可以說我是個悲劇,一個徹頭徹尾的悲劇。沒有人會認同我,也沒有人理解。我從上幼兒園就開始領獎狀了,小學,初中,高中,直到現在我大三,二十歲。

我的日子過得太順利了,順利到我有些害怕。我不配擁有這些,想想中東和敘利亞,想想弱勢群體和難民,想想殘疾和智力缺陷,我甚至不配說我不配擁有這些。我考上了很好的大學,我開始實習了,美好的未來在我眼前,我的生活在我眼前,我隻需要繼續向前。

隻需要繼續向前。

可我突然一步也不想走了。

我像哈姆雷特一樣意識到了自己的悲劇宿命。這個暑假,我的耳朵隱隱的有些疼痛,這樣的症狀從期末周的時候就出現了,不過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我沒有和任何人說,直到痛感越來越重。

我最終還是去到了醫院。我媽媽是醫生,我家就在醫院旁邊,我應該對這裏很熟悉才對,可事實上,荒唐的是,我幾乎從來沒有去過醫院。我的每一次生病,吃藥,受傷,無論什麼頭疼腦熱都以一種極不正規的方式得到了治療。我的母親,做為一名醫生,壟斷了對我病情的診斷。她的心自然是好的,可她本人卻很矛盾。學了一輩子醫學和病理學,她絕不僅僅是個內科大夫。醫生不就是這樣的嗎?他們學到的東西足夠多,我相信就算是牙醫,也能治好一個人的感冒。

可我母親學到的東西實在太多了。一些內容出現了本質上的衝突。根據她一輩子的生活經驗,她果斷拋棄了來自西方的知識與科學,一頭鑽進了傳統文化裏,鑽進了《黃帝內經》還有《金剛經》。我家裏,不知道從哪一天起開始煙霧繚繞,我媽媽一有空就會熏艾條。

我的耳朵沒有出什麼大問題。醫生給我清潔了耳朵,開了藥,又用了幾天電離子治療儀,就算是完全好了。

也是這樣的一件事,讓我發現自己一直在將就。如果這次沒有去醫院,我很可能會一輩子都耳朵疼,將來再生一個耳朵疼的小孩,我們一起向不堪重負的男人抱怨著自己耳朵疼,然後再爭吵再和好。我不想將就了。我要去醫院,我要到美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