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父母(2 / 2)

盧建民每個月得給老爺子和老太太10塊錢的養老錢,還得每個月拿十斤糧食回來。

這讓唐麗華兩口子難住了,盧建民現在還是廠裏的一級工,每個月隻有25.5元工資。

因為盧建民是鑄造工,算是體力活,所以每個月發86斤的糧票補貼,比一般的工廠工人多了二十幾斤。

但這86斤糧食可是要養活夫妻兩口子,再加上兩個孩子的,隻能勉強算夠,每天其實還得喝上兩頓稀的。

而這86斤糧食可不全是白麵和大米這些細糧,其中還有苞米麵,地瓜幹,這些粗糧和細糧都是按照比例來分的。

且唐麗華是沒有供應糧的,她是農村戶口,在城裏的吃喝隻能靠盧建民。

老太太他們的意思是每個月還得拿10斤糧食回來,那就更不夠了。

就算有錢,那也得有糧票才能買到糧食啊!再說一個月25.5元還得給家裏10元,還剩下15.5元,再去掉買糧食的錢,還能剩下多少?

其實老太太的本意是不想分家,逼著兒媳留在家裏,讓兒子一個人住在城裏。

這樣每個月的工資和吃不完的糧食還拿回來,都交給她收著。

誰想這次唐麗華是鐵了心要跟著去縣城了,最後竟然答應了老太太他們的要求。

最後的結果,自然是將小閨女給扔在家裏了。每個月再添五斤糧食,算是閨女的口糧。

不然,盧慧君也不可能會跟大房他們一起生活。

至於理由嘛!不是現成的嗎?

因為城裏的住房麵積太小了,兩間小屋子加起來才三十來平米的樣子。

其中要隔出一間衛生間,兩個房間,以及一間作為飯廳兼客廳。

兩個房間,父母住一間,大哥住一間,還都是隻能放一張床的。

可以想象,這屋子住的空間得有多拮據?

不過屋子小確實是一個理由,但將還是四歲的閨女丟給老娘照顧,將已經大了的兒子帶在身邊,這就有點缺少說服力了。

盧慧君覺得這就是重男輕女的原因,長子重要,當然要帶在身邊。女兒是個丫頭片子,將來嫁了人就不是老盧家的人了,所以才被扔在家裏。

原主的爸媽每隔兩個月回來一次,這是為了交養老錢,順便看看閨女。

在原主的印象中,盧建民對這個閨女不太看重,態度有些無所謂。

回來對閨女最多也就是說上兩句話,例如要聽話,要勤快,多幫奶奶幹活。多是教訓的語氣,更談不上親昵。

倒是唐麗華,可能對閨女有些愧疚,所以每次回來總要給閨女帶些小吃食。

有時候是幾根麻花,或者幾塊糖和糕點、饅頭之類的,都是用來哄孩子的。

因為買得多了也進不了閨女的肚子,少給些讓閨女藏著慢慢吃。再說閨女年紀小,若是藏不住被家裏發現了,老太太又得有話說。

盧慧君能知道這麼多事兒,是因為老太太常在家裏念叨原主母親的壞話,並對當年答應唐麗華進門十分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