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拉魯·卡薩斯,前麵是我的名字,後麵是我的姓氏。
別意外,我是一名貴族,還是一名不拘小節的貴族。
我喜歡和貧民混在一起的感覺,我不認為每個人生來就如何如何,反正隻要對我胃口,我拉魯就會對對方好。
在前些日子,我認識了一個開店的小老板,他比我小了好幾歲,可是他看起來比我要穩重許多。
他是一名值得誇讚的大廚,還是一個優秀的魔法師,還是一名天才煉金術師,還是......
他會做炸雞,還會做薯條,同時他還掌握著一種我從來都沒有見識過的烹飪手法,他稱之為中餐,我可太愛中餐了,比起麵白牛奶以及七分熟的牛肉,還是大米蓋飯來的實在!那每一粒米飯入口,配上菜肴,天呐!簡直是最享受的事情!
對了,還有他帶來的三國遊戲,那個遊戲使我沉迷,我每天都要玩。
玩物喪誌?我不這麼認為,那個遊戲非常需要動腦子,比起家族裏那些隻知道拉著女仆去小黑屋的哥哥弟弟們,我覺著,還是我聰明一些。
他的到來給了我極大的驚喜。
總之,我非常喜歡他。
他的名字叫做羅爾,貌似是個出生不好的下等人,但是這絲毫不影響他成為我的朋友。
就在昨天,羅爾神秘兮兮的遞給了我一支東西,他讓我戴在手腕上,我奇怪他為什麼讓我戴這個,他說是用來看時間的小玩意。
可是我卻不這麼認為。
我研究了一天,這個戴在手腕上的東西,絕對價值不菲,它透明的麵,非常像是一種煉金製品,很硬,但是又很清楚的可以透過這煉金製品看到它背後的幾個金屬針。
那三個指針,被羅爾稱作是時針分針,與秒針。
他說這玩意就是用來看時間的,那三個指針裏最短的那個,代表著小時,一旦它指向了最上麵的那個豎著的符號,就代表著,現在是十二點。
我對這玩意愛不釋手,同時我也十分感謝羅爾送我的這個禮物。
並且,在摩登斯城主舉行的聚會上,我也戴了這塊名為手表的高級玩意。
——拉魯日記。
這天夜裏,摩登斯城主籌辦了一個月的盛大晚宴,終於來臨。
這可是許多新晉貴族,和一些實力不太強勁家族最夢寐以求的日子,在這個晚宴上,可以與許多貴族們結識,不論是交上朋友說上話,或者直接聯姻,那都是值得開心的事情。
貴族嘛,圈子也不大,在這科技不發達的年代,年紀輕輕,除了結婚,還能做什麼?
沒實力的,想找有實力的。
有實力的,想找更有實力的。
總之,哪怕單單是一個遠親的婚姻問題,就能讓這幫貴族們琢磨好幾天,婚姻在他們眼裏已經成為了一種籌碼,就算是拉魯這個成天遊蕩在各個角落的樂子人,也都是娶了三任老婆的二星老公了。
要說這貴族,其實也蠻難的。
他們除了能吃飽能穿好之外,還有什麼樂子?成天也不運動,各個臃腫無比,老婆倒是能娶不少,可是呢?
拉魯到還算還,先前吃的不算多,不過最近也是因為沉迷於羅爾的賣襠牢,胖了少許。
宴會上,摩登斯城主帕赫茲·裏奧斯舉著酒杯走到了紅毯中央。
“各位。”
他清了清嗓子。
“感謝大家前來參加摩登斯城夏季度的晚會,今晚有各位的到來,真是蓬蓽生輝啊!尤其是來自主城的......”
“城主,我的身份,不提也罷。”角落裏,一個中年男人打斷了帕赫茲·裏奧斯的話語。
“啊,哈哈哈......”帕赫茲·裏奧斯有些尷尬,不過還是很有經驗的扯開了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