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其次,這一謀劃是一環緊扣一環的,如果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那謀劃的目
的就泡湯了。目前來看,諸多環節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假鈔及時送到溫泉旅館。送早了,趙氏兄弟就有可能在警方到達之前逃離現場,送晚了,警方就有可能先動手,
再甚至送錢的人根本沒有送到,那一切謀劃就會付諸東流,白費心機了。
從已掌握的情況看,張偉光委托芳芳美容院的人送假鈔,是不是有些輕率了呢?
張偉光到芳芳美容院已經是下午4點多鍾了,萬一劉芳芳拒絕,他還有多少時間另外物色人呢?即便是劉芳芳答應了,還是有可能送錢的人找不到地方,或者遇到堵車這類的不可預見的緣故而延誤了時間。那麼也就是說,張偉光要麼是到芳芳美容院試試運氣,要麼就是有十分的把握。
如果是前者,應該有替代的方案,如果是後者,就應該第一次去的時候就把箱子帶去,何至於再跑一趟呢?而不管是哪一種可能,他都應該再提早一些到芳芳美容院,劉芳芳不答應,他還有更充裕的時間另覓他人。劉芳芳答應了,他也有充裕的時間安排好細節。下午4點多鍾才去與劉芳芳商量,顯然不是隨意性的任意而為,可能是非劉芳芳不可。實際上不是張偉光非如此不可,而是另外的人非如此不可。
最後一點,尹紅到了溫泉旅館以後,完全可以問清楚東北人住在幾號房間,之後便直接上樓,沒有必要也不應該再打電話到房間。如果肯定尹紅毫不知情的話,那她更不應該多此一舉了。再從謀劃人的角度看,不可能僅僅托人去送錢就完事大吉了,一定會對送錢人有一些交代。如果尹紅是按照張偉光的詳細交代這樣做的話,為何這樣做就大有文章了。
如果與匿名舉報聯係起來,那這樣的做法的答案就是做給警方看的。有兩個東北人確實入住,又有一個女子確實來送東西,這就幫助警方多了一個證實舉報真實性的機會。也許謀劃人想,警方接到匿名舉報後對其真實性仍舊懷疑的時候,一打電話到旅館核實,就會疑念盡消。可見謀劃人處心積慮地非讓警方介入才算是完成了一步。
這麼說的話,假鈔也是起著完全相同的目的,用假鈔並不是蒙騙廊坊賭博集團,而是為了引起警方高度重視的一件道具。張偉光利用警方之力是為了對付趙氏兄弟,他讓尹紅直接上樓也就足夠了,有必要故意安排這一細節嗎?故意安排這一細節是另有用意,其主要意圖是借趙氏兄弟而引發出假鈔案,實際上是想讓警方的注意力最後集中到假鈔的偵破方麵,而趙氏兄弟不過是這一用意的引發工具而已。這一用意張偉光應該想不到也不願意想。
根據這幾個方麵的假設,可以推斷謀劃人不是張偉光,而是另有其人,另有其它的目的。另外的那個人會不會就是劉芳芳呢?
假如是劉芳芳,那就會出現一種假設情形:張偉光受到廊坊賭博集團的恐嚇後,可能去找劉芳芳借錢。那麼,張偉光與劉芳芳的關係不僅限於像劉芳芳所說的熟客的關係,可能還要深得多。劉芳芳知道這件事後,她自身也拿不出來這麼一大筆錢。於是就設想出這麼一條計謀,但是她必定除了幫張偉光逃出殺身之禍以外,還有另外的目的。這個目的可能是針對尹紅的。尹紅的妹妹說是尹紅是被陷害致死,這就是佐證。劉芳芳也許與尹紅存在著某種現在尚未知曉的利害衝突,為了巧妙地置尹紅於死地,於是派尹紅去送錢,劉芳芳的目的是借趙氏兄弟之手除掉尹紅,至於假鈔會引起警方的追查,那是張偉光需要關心的事,劉芳芳相信警方追查隻會追查張偉光而不會追查到劉芳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