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芝租住的房間在八層樓。位於市郊南山腳下。這裏比較偏僻,但對賀芝來說也有好處,一是她喜歡幽靜;二是她喜歡眺望夜空,而這裏沒有林立的高樓大廈遮擋視線;三是這裏的租金便宜。對於她這個從縣城來到市裏的打工者很適合。
她在南郊的一家電子工廠打工三年,由於技術提高快,工作又認真肯幹,她已提升為工長,工資比工人要高出一截。
昨晚8月15日0時,她開著窗戶用高倍望遠鏡眺望著夜空,感到一顆顆被放大的星星是那樣美麗,那樣精神,像一個個可愛的小精靈在夜空中舞蹈。突然,兩道強光在地麵晃動,賀芝知道,這是汽車駛過前麵的公路。這強光拐入向這邊的岔路口,停住了,似乎在原地打轉。賀芝有些奇怪,把高倍望遠鏡的頭調低了,向地麵有強光處望去。這一望她驚呆了,那是一輛小轎車在撞一個人。那男人被撞倒了,爬起來向前跑,轎車趕上去又撞了他一下,但他還能動,在地上爬,轎車再趕上去撞他,他的衣服掛在了轎車的前保險杠上,被車拖了一段。接著司機從車上下來,用鐵錘在那男人頭上砸了一下,又砸了一下!賀芝不由驚嚇得叫出聲來。那尖叫聲在寂靜的夜裏似乎很響亮,又順著風飄向遠處……
那司機似乎聽到了尖叫聲,他回到轎車,竟拿出付望遠鏡向這邊張望。
驚呆了的賀芝,慌慌張張地把眼前的窗戶關上。又拉上了窗簾,想了想,又關上了燈。
第二天早上六點多,賀芝起了床,她穿著睡衣,又不自覺地站到窗前,從高倍望遠鏡向昨天出事的地點眺望。啊,她又看到了昨晚那個行凶的人,他推著一輛自行車,在向她這邊張望。那出事地點距離她住的樓房大約有三、四百米。她用高倍望遠鏡能看清他,他用肉眼能看清她麼?不過,他能看到她居住的房間是肯定的,估計也能看出她是一個年輕姑娘。
午休時賀芝坐在一棵樹下想:昨晚殺人案的目擊者恐怕隻有我一個人。這可怎麼辦?
她又想:反正被害者與我毫無關係,就這麼睜一眼閉一眼算了。
然而反過來想,既已知道殺人者,卻又緘口不語,這使她感到很內疚。又總覺得凶手在盯著她,心神惶恐不安。
凶手一定是覺察到了她是這場凶殺案的目擊者。凶手為了保全自己,當然要滅她的口吧!
她又一轉念頭:自己見到行凶狀況,雖然對凶手不利,但還不至於馬上身遭不幸吧?也許沒人舉報他,沒人查到他,他就會放鬆了心的。也不會再找我的麻煩。
現在工廠不太景氣,要裁員,正在這個節骨眼上,若是自己牽連到殺人案件裏去很不利吧?那還是先不說吧。
然而,照進高倍望遠鏡裏的那張凶手的臉,又鮮明地映在她的眼簾。凶手夜夜出現在賀芝的夢境裏。那個殺了人的凶手,如今仿佛又來掐她的脖子了。
“我不知道呀!我什麼也沒看見!”
不管她怎樣表白,凶手總是冷笑著說:“隻要你活一天,我就得不到安睡。”說著,把掐她脖子的那雙手更加用上了力氣。
“我,什麼也不說。一言為定。我什麼都不知道,我什麼也沒看見哪!”
“女人,是信不過的。除非死了以後。”
凶手的握力逐漸加強,賀芝幾乎聽得見她的喉嚨骨被捏得叭叭地響。她猛然地驚醒,像水洗似地出了一身冷汗。
“是做夢嘛!”她極力這麼想,可眼裏凶手的影子除也除不掉。
她惶惶不安,恐懼越來越重。比什麼都更可怕的是:對方知道她的住處,而她隻瞥了一眼對方的臉,對於他的身世等等一概不知。如今再想逃命,已經太遲了。
凶手從窗口的位置,總會弄清自己的身份吧?現在無論想往哪兒逃,也會被追上的。不,不,若是逃得拙笨,反而會加深凶手的疑心,說不定會勾起他凶殺的念頭!唉!好在躲在自己的甲殼裏。可是,一點兒也不了解對方的身世,這總叫人心神不安。凶手的那張臉記得好像在哪裏見過,可就是想不起來。是不是鄰近的住戶呢?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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