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事情不算完美的解決(2 / 2)

聽到康水平提了…意見,柳道錢連連點頭,就是一邊的秦大綱,也鄭重地點了點頭。

隨後的事情的處理,和康水平的預計差不多,這兩個死者的家屬,其實都知道這學生的死亡,更多的責任在自己,而且兒子已經死了,現在最主要的,就是讓管委會賠錢,雖然這事也可以找建築公司,但這建築公司哪有找管委會便捷,管委會可是一級政府機構。

經過雙方的討價還價,最後管委會每個學生付了五萬元的賠償,這才了結。本來按理說,這錢應該由四興公司出的,就算是不全部出,也應該出一半的,但最後不知怎麼的,溫長久卻讓管委會把十萬元的賠償付給了死者。

當天下午,這錢由管委會送到死者家裏後,在一片悲傷的痛苦聲中,這兩個學生被裝進了棺材。

不過,這和死者家屬的事倒是算完結了,但縣裏的事,還沒有結束。幾天後,在一次常委會上,康水平突然提到了管委會所出的這件事,他之所以提這件事,那是心裏極為不滿,當初溫長久把這麻煩的事交給康水平後,到了下午,柳道錢把和死者家屬協商的事,向康副縣長進行彙報,說死者家屬提出管委會至少一人要賠五萬元,否則,他們就要抬著死者上訪,康水平就皺了一下眉頭,這主要責任又不在管委會,卻賠這麼多,就讓柳道錢去和死者家屬再協商一下,哪知這柳道錢在死者家屬那裏當夠了孫子,自然不想再去陪笑臉,隻想著盡快了結這件事,於是就跑去向溫副書記彙報,溫副書記也感到壓力很大,隻想著盡快解決這件事,於是,就指示柳道錢付錢消災。

柳道錢接到這尚方寶劍,立即讓管委會財務室帶了十萬元,賠付了死者家屬,然後才向康水平彙報,弄得康水平氣得砸了一個茶杯。

“溫副書記,有一個事,我覺得有必要在常委會上說一下。”溫長久正要宣布散會的時候,康水平突然說道。

其餘的常委都神情不一地看著康水平,溫長久心裏慍怒,不過臉上還是平靜如水,說道:“康副縣長,你有什麼事?”

“大家都知道,在幾天前,我們縣發生了一件事,兩個學生,在工業區工地上的水池裏淹死了,雖然最後管委會也賠了十萬元,但如果我們不引起重視,不采取措施的話,這樣的事,還會發生。當然,管委會出了這樣的事,我作為分管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點,我要向組織檢討。”康水平說到這裏,喝了一口茶。

這時有幾個常委就在互相交換眼色,有的在揣摩康水平這話裏的意味。

“不過,我覺得管委會的領導班子,更應該對這次事件負責,我多次在檢查管委會工作的時候,強調一定要注意安全生產,凡是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工程,一律不準動工,王主任也是嚴格按這個指示辦的,可是在王主任請假這幾天,四興公司在修建管委會家屬區工程的時候,沒有完成相關的安全設施,連施工場地都沒有隔離起來,就開工了,這是怎麼會事?管委會是如何進行監管的?如果這四興公司能按要求做好安全設施,把場地圍起來,這起慘劇根本就不可能發生。另外,這柳道錢同誌,在沒有經過組織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作主付了十萬元的賠償金,這是無組織無紀律的行為。簽於這種情況,我認為管委會黨委書記柳道錢同誌,負有不可推卸的職任,建議縣委給予處理,以警示其他同誌。”

聽到康水平把錨頭直指柳道錢,王強這時也抬起頭來,接過話頭說道:“現在中央一再強調安全工作重如泰山,而有的同誌,就是不引起重視,總是抱僥幸心理,結果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管委會發生的這起慘劇,就是深刻的教訓,我認為柳道錢同誌在這件事上,犯了嚴重的錯誤,況且,我聽說他在康副縣長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作主付了十萬元的賠償金,這是嚴重的違紀行為。已不適合在擔任管委會的黨委書記了。”

聽到王強這一說,溫長久的眉頭更皺緊了,柳道錢付錢的事,事前向自己請示過,自己也是同意了的,隻是自己當時因為忙,沒有向康水平通報這個事,不過這時,再說這個話,也沒有意義了。

隨後梁光明也跟著發言,指出應該把柳道錢調離管委會。

看到兩個副書記都表態了,溫長久心裏一冷,隻得讓大家討論這件事,最後的結果,這柳道錢到管委會上任黨委書記,不過一個月,就被調到民宗局任局長,同時還落了個記過的處分。桂溪鄉的鄉長嚴建勤出任管委會主任,王誌明則改任黨委書記。

(今天隻有一更,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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