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證到手!獎勵一家餐飲店!(1 / 2)

“二位不再考慮一下了嗎?”

“不了,確定離婚。”

“財產也分割清楚了對吧?還有孩子對吧?”

“嗯,分割清楚了,孩子跟他,所有的財產歸我。”

“那行,稍等。”

帝都雨花區民政局。

江楓和許娜,正在辦理離婚證。

許娜化著濃妝的臉上,情緒有些複雜。

而江楓有些如釋重負。

6年前,江楓22歲,許娜20歲,兩個人奉子成婚。

房子是江楓爸媽掏的首付。

等到許娜生完孩子,借了江楓爸媽30萬,開了家美發店。

生意做的不錯。

江楓則放棄了自己讀信息工程碩士的機會,找了工作。

結婚到開店,全是父母幫襯,江楓覺得很不好意思,不想再要錢讀書了。

本來他是找到工作了的。

但許娜覺得管孩子麻煩。

最終,有一次許悠悠被放在家裏,餓了一天。

江楓心疼孩子,選擇離職,回家照顧悠悠。

3年前。

許娜生意越來越大,身家過了5000萬。

她越來越覺得,江楓除了長的帥,真的沒什麼用。

小公務員家庭,配的上她這個千萬身家的富豪嗎?

從那個時候起,她就想著要離婚。

不過她也知道虧欠江楓。

等了三年,她冷暴力了無數次,才覺得時機成熟。

她終於在一個月前,說了這件事情。

江楓並沒有挽留。

當初懷上孩子,是個酒後的意外。

坑爹的朋友灌醉了江楓。

許娜之前沒談過男朋友,第一次就有了孩子。

江楓選擇負責,才會結婚,才會回家照顧江悠悠。

離了更好。

看江楓這麼簡單的同意離婚,許娜趕緊帶著他,到了民政局,申請離婚。

在30天的冷靜期裏。

江楓跟女兒江悠悠說明了情況。

剛滿5歲的悠悠哭著對江楓說:“爸爸,我要跟你走,你別不要我。”

許娜心裏很不是滋味。

她生的女兒,非但不挽留她,還要跟江楓走。

所以她提出要求。

如果江楓要撫養權。

房子歸她,而且不能分財產。

如果江楓不同意,那就打官司。

江楓選擇了悠悠的撫養權。

錢很重要,但他更在意家人。

而且他也不想跟許娜有一分錢的瓜葛。

他有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