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顧熙可以摸著良心保證,她雖懂得男女有別,但也隻是把阿墨當成一個可愛的小弟弟,這才跟他把關係走得近了些。
隻是顧熙自己也沒想到,不過三兩次阿墨就把這動作學了去,這之後兩人在一起,隻要自己手裏是空的,他就總要抓著玩一玩,說了幾次也不見成效,顧熙便隨他去了。
顧熙對於一臉落寞的阿墨根本沒有任何抵抗力,她溫聲說:“那怎麼辦呢,今年我可能還要再出去幾次,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吧?”
阿墨的眼睛瞬間就亮了起來:“你真的願意帶我一起出門嗎?”
顧熙抬手拍拍他的頭:“如果你願意的話,就跟我一起去唄。我可能會去周邊幾個縣城轉悠一圈,如果帶著你家裏的大人也會放心一些。”
“什麼時候什麼時候?”顧熙話裏的意思,應該就隻有她們兩個人一起出門,阿墨更興奮起來:“我們去多久,要收拾行李嗎?”
顧熙把自己的手拿回來,一邊收拾賬本一邊說:“不是現在,等確定時間再跟你說。”
“現在先跟我幹活兒去吧,咱們得把家裏今冬的生存大計定下來。”
雖然不能馬上跟顧熙一起出門,但對於給顧熙幫忙這事阿墨也是很樂意的。
兩人花了一下午的時間把豬肉醃好,第二天上午又開始灌香腸,花了整整一天半的時間才把一頭豬給收拾出來。
把豬收拾完後,顧熙便跟阿墨一起去了縣城。
“阿熙,咱們不回家這是去哪裏呢?”看路線不對,阿墨及時問了出來。
顧熙說:“我們去伢行買人。”
買人,這事顧熙曾在閑聊之時跟阿墨提起來過,接下來她要買一些十歲到十四歲的少年,慢慢培養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阿墨沒有記憶,但這不影響他的智商,他立馬就明白了,這所謂的“不時之需”應該就是特指於景明的事情。
看來,阿熙這是已經準備開始行動了。
到了伢行,顧熙很明確的說出了自己的需求:“我要姐弟或兄妹組合,男娃的年齡在十歲到十四歲之間,女孩並沒有要求,大點小點都無所謂,但必須得是死契。”
買人有活契和死契兩種,活契就是設定一定年限,到期就恢複自由身,或者允許奴仆自贖其身,死契的話便是說這人以後就是主家的人,除非主家特赦,否則一輩子都是奴仆。
顧熙的要求有些特別,盡管是縣裏最大的伢行,也隻有兩對兄妹可以給她選,其中一個少年的智力明顯有些缺失,顧熙便隻帶走了其中一對兄妹。
她留下需求,在明年三月之前她會一直需要這樣的人,如果伢行有合適的人,可以去青雲巷的顧宅送信,最遲一天她就會上門來。
顧熙買好人之後這才回家去。
而被買的兩人卻很是忐忑,這主人家真是好生奇怪,一個十二三歲的姑娘家自己來買人,買了人是記在自己名下,而且還什麼話都不說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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