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葉政府同中國政府簽了一個核心內容為中、法分潤越南的的《李寶和約》——“越南南方治安,歸法國巡查;越南紅河以北,歸中國保護”,雲雲。
這個條約,被法國國內激進派痛詈為“喪權辱國”,茹費理乃借勢取法理葉而代之,成為法國新一屆政府總理,並拒絕批準條約;而《李寶和約》之“寶”——時任法國駐華公使寶海,黯然離職回國,並被《李寶和約》之“李”——李鴻章,半同情、半譏諷的稱為“法國崇厚”。
看,那個時候的法國,不但沒有大打出手的意思,甚至,不指望獨吞整個越南呢。
事實上,中國固然不願意同法國決裂,而法國——不論法理葉政府還是茹費理政府——也不願意同中國決裂。
早前一年,即一八八三年,法軍拿下山西,準備進攻北寧之時,明知北寧駐有相當數量的中國軍隊,卻在同中方的談判中,一再聲稱,越南境內,未發現任何中國軍隊;而中方則堅稱越南境內駐有中國軍隊,“誰攻擊駐有中國軍隊的城市,誰就應負衝突的責任。”
中方是想以此予法阻嚇,擋住法軍進一步攻略北圻的腳步;而法方則擔心,中、法兩國軍隊在北寧的直接衝突,可能導致中、法之間爆發大規模的戰爭,因此,不管北寧一役中、法兩軍實際上會打成什麼樣子,開打之前,都一口咬定,北寧城裏木有中國軍隊。
中方的“堅稱”,當然嚇不住法國人,不過,法國人的表態,也足堪玩味了。
馬尾一役之後,法國依舊“堅稱”:中、法兩國並沒有“進入戰爭狀態”,“馬尾戰役僅僅是法國對之前的觀音橋事件的報複,並不意味著法國對中國宣戰。”
而這一回,中方的調子就高的多了。
八月二十六日,法艦隊還沒有駛出閩江口,還在忙著打前文提到的“通航戰”的時候,上諭明發,痛詈法國:
“專行詭計,反複無常,先啟兵端!若再曲於含容,何以伸公論而順人心?用特揭其無理情節,布告下,俾曉然於法人有意廢約,釁自彼開!”
上諭明確要求,沿江督撫,整飭軍備,準備對法開戰。
這道上諭,雖然擲地有聲,不過,究其竟,還隻是一道內部的動員令,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宣戰詔書。
事實上,中法戰爭,隻是一場“事實上”的戰爭,在法理上,中方也好、法方也好,由始至終,都沒有向對方正式宣戰。
怪不得英國人將中法戰爭稱為“奇怪的戰爭”。
之所以出現這種看似奇怪的局麵,穿了,也不算稀奇——根本原因在於,中法雙方,都不希望打一場大規模的戰爭。
中國作為弱勢的一方,戰爭規模過大、持續時間過長,將耗盡國力,斷送同治初年以來的寶貴的和平建設進程;法國雖貴為世界第二強國,可是,戰場距離本土太遠,戰爭的單位成本過高,戰爭規模過大、持續時間過長,一樣會精疲力竭,國運因之而生頓挫,亦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因此,中國隻能抱定一個“釁不由我開”、但法國若“先啟兵端”、便不再“曲於含容”的宗旨,也就是——“防守反擊”。
這個“反擊”,是“有限反擊”,不是“追窮寇”的那種反擊。
法國人打的,則是一個花氣力、賺大便宜的算盤。
可是,正如李鴻章之所言,“今日之中國,已非鹹豐季年之中國”,法國人花錢、辦大事的盤算,怎麼打都打不響。
法軍在戰場上的局部勝利,怎麼也轉化不成茹費理心心念念的巨額賠款,打來打去,最後,打出一個鎮南關大敗,緊接著,將諒山也打丟了。
不過,這個算盤,打的響也好、打不響也好,那是就整體戰局而言的,若局限於馬尾一隅,船政艦隊和張佩綸的悲劇卻是注定了的:
敵我實力懸殊,我方既不能阻止法艦進入閩江,又被“釁不由我開”綁住了手腳,不能先發製人,坐失唯一勝機,這種情形下,就算換一個能力倍於張某的人來“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也沒有避免失敗的可能,更何況,張佩綸的能力又非常之可議呢?
或雲:法艦進入閩江的時候,不能阻止,無可奈何,那麼,法艦出閩江的時候呢?
此時,“釁自彼開”,條約和公法的羈絆,都已不存在了,“層層相連、環環相扣”的險,該發揮作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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