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四章 鐵血火(1 / 2)

大久保利通。

關卓凡的腦海中,翻書一般,將這個名字在本時空、原時空的重大事跡,一樁一樁的過了一遍。

翻過最後一頁,合上書,他微微的透了口氣。

必須承認,大久保利通是這個時代最頂尖、最優秀的政治家之一,即便考諸全世界範圍,能同他比肩的,也隻有俾斯麥等寥寥數人——這樣的人物,一個時代裏,“即便考諸全世界範圍”,基本上,一兩個巴掌就數過來了。

原時空,同時代的中國,沒有這樣的人物。

為了聽起來更順耳些,也可以換一個法——“大久保利通是這個時代最頂尖、最優秀的政治家之一,考諸全世界範圍,足以同俾斯麥比肩”,雲雲。

反正,不論哪種法,原時空,同時代的中國,都沒有這樣的人物。

本時空呢?

嘿嘿。

還有,不論哪個“比肩”哪個,同時代泰西政治人物中,號稱“鐵血宰相”俾斯麥,正正是大久保利通最為激賞的一位,不過,如果認真論起“鐵血”,大久保的“鐵血”,其實遠在俾斯麥之上。

俾斯麥隻對敵人“鐵血”;大久保呢?敵人不必了,敵人之外,對朋友、甚至對自己,他一般是“鐵血”的。

大久保利通有一位最好的朋友,叫做有馬新七,“精忠組”就是二人聯手創立的;在政治上,有馬新七堅持激進的“尊王倒幕”,大久保利通隨侍島津久光進京,推動“公武合體”,有馬新七打算趁此機會,襲殺佐幕派公卿,以逼迫藩主倒幕。

有馬新七如果得手,自然要壞大久保利通“公武合體”的好事,他勸有馬新七罷手,有馬新七拒絕,大久保利通便“斷然處置”,派兵殺死了有馬新七一行人等,並聲言,“芬蘭當戶,不得不鋤。”

這是對朋友“鐵血”。

對自己呢?

前文提及的“鹿兒島炮擊事件”,乃由薩摩武士在神奈川生麥村殺死、殺傷數名英國人的“生麥事件”引發,戰後,英、薩議和,英國要求兩萬五千英鎊的賠償,大久保利通答應了,轉頭卻要幕府替薩摩藩支付這筆賠償。

彼時的幕府老中井上正直、板倉勝靜都氣壞了:我們已經因為你們搞出來的“生麥事件”向英國人賠了十萬英鎊,這筆兩萬五千英鎊的錢,還要我們替你們出?真當我們是冤大頭?不給!

大久保利通聲色俱厲:你們如果不掏錢,我就去將英國領事一刀砍了,然後切腹自盡,之後的麻煩事兒,你們自個兒慢慢的收拾吧!

井上正直、板倉勝靜瞠目結舌:下居然還有這種無賴?

可是,他們曉得,這個大久保,是個到做到的角色,這個險……冒不起啊!

隻好捏著鼻子,替薩摩藩出了這筆錢。

名義上,這兩萬五千英鎊是薩摩藩向幕府“借”的。

當然,時至今日,好幾年過去了,薩摩藩沒有表示過任何還錢的意思。

這是對自己“鐵血”。

不過,大久保利通雖然確實是個“到做到的角色”,可是,他的“鐵血”,絕非簡單的血氣之勇,其每一次出手,都經過了精確的計算,務求一擊即中——大久保利通是從不做沒有把握之事的,更不會如某些熱血誌士那樣,“知其不可而為之”。

譬如,“二次長州征伐”之時,軒軍向京都進兵,大久保自知實力不及,無法正麵與抗,於是當機立斷,腳底抹油,留下長州一家坐蠟,終致“若狹灣之變”。

同時,大久保利通也不是單純的“權謀之士”,一方麵,他不肯“知其不可而為之”,另一方麵,他亦“有所為,有所不為”。

譬如,“二次長州征伐”之前,關卓凡曾經建議幕府,許薩摩藩以“封建”,以達到分長州、薩摩二雄藩而治之的目的,幕府遵囑行事,島津久光亦為之心動,但是,大久保利通激烈反對,島津久光隻好打消了自立為王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