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八章 宏(2 / 3)

睿王福晉斜乜了睿王一眼,臉上的笑容,愈加的嬌媚了。”

睿王輕輕咳嗽了一聲,“回正事兒——‘隻好劃到仁宗一係,不能再往上走了’,由我來,是合適的,這是因為,我是‘遠支’;不過,第一個出來‘勸進’的,我就不是最合適的人選了,這個,同樣因為我是‘遠支’——這個道理,你懂嗎?”

睿王福晉笑道:“王爺的話,跟繞口令似的,不過,我聽懂了——‘勸進’嘛,最合適的,應該是‘近支’的!”

“不錯!到底,我這個‘遠支’的,隻好敲一敲邊鼓;到‘勸進’,‘上頭’真正看重的,還得是‘近支’——鳳翔胡同,那可是‘近支’的頭一號!”

頓了頓,“因此,很該他出這個風頭。”

“那——”睿王福晉道,“也隻好如此了。不過,既然恭六叔已經遞了折子,那咱們是不是就該——”

睿王搖了搖頭,“還沒到時候。”

“還沒到時候?”

睿王一笑,“是啊!你恭六叔、醇七叔後邊兒,還有鍾八叔、孚九叔呢!”

“啊?還得等他們兩個?”

“最好是這樣,除非……”

“除非什麼?”

“除非他們兩個,始終不上這個折子——不過,應該不至於的。”

“那……要等到什麼時候啊?”

“等到醇七叔的處置下來——我估計,也就是這一、兩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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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王的判斷很準。

第二一早,上諭明,醇王的處置下來了:

革去一切爵職,回府讀書思過,未奉明詔,“跬步不許出府門”。

另,家產回。

朝野上下,再一次轟動了,人們的意外和激動溢於言表,都,這真是“如之仁”!

拿前惇親王奕誴做個對比:

論所作所為,奕譞——已經“革去一切爵職”,不能再稱“醇郡王”、“醇王”、“醇邸”,甚至,連“醇七”都不能叫了——其罪十倍於奕誴,奕誴是黜出玉牒,成了一個平頭老百姓,奕譞呢,隻是“革去一切爵職”,就是,他還在玉牒,還保留了宗室的身份。

奕誴是真正的“圈禁”,隻不過圈禁的地點,不在宗人府,而是在燒酒胡同的原惇親王府——朝廷在其中一角,隔出來很的一個院子,圍以高牆,作為他的監所。

奕誴的家產,大半都被抄沒,包括燒酒胡同的府邸——他的妻兒,不能再居住其中;留給他們的,隻是家產的一部分,以為生計之必需。

奕譞雖然“跬步不許出府門”,卻沒有“圈禁”的法,太平湖畔的原醇郡王府,還是他自己的。

還有,“家產還”,朝廷一個子兒也沒有拿他的!

事實上,睿王、曹毓瑛帶隊“查看家產”,本就沒有將那些“家產”搬走“入庫”,不過是登記造冊、貼上封條——統統原地未動。所謂“還家產”,派兩個人過去,將這些封條撕了下來,就可以了。

上諭之中,甚至連“不許會客”、“不許交接外臣”的話都沒有。

總括言之,奕譞頂多算是“軟禁”,且是“軟禁”在自己的家裏,他依舊可以關起門來,做他的“七爺”。

還有,大夥兒都留意到,上諭中,關於奕譞的行為,幾乎照搬恭王代他上遞的那個折子,什麼“鬼魅上身”,“如顛似癡”,最終“喪心病狂”;什麼“日夜痛悔”,“徹骨掏髓”,“剜心裂肺”,“淚盡泣血”;什麼“痛定思痛,靈台明澈,盡曉昨日之非是矣”!

不過,“勸進”榮安公主的那一部分,上諭之中,並未提及。

大夥兒都明白,“上頭”當然不至於找不到人另撰一篇辭意俱佳的諭旨,之所以要做這個“文抄公”,是要清楚表明,“上頭”接受了恭六兩兄弟的辭,“下台階”了。

“矯詔造逆”四字,由始至終,未在上諭中出現。

不過,也有極少數心思深刻的人,不無懷疑:“上頭”做這個“文抄公”,會不會有這樣的一層考量——萬一,將來彼此又有什麼地方不對付了,這就是一支“我當初受了你的蒙蔽”的伏筆?

杞人憂者,隻是極個別的,絕大多數人,都覺得,這真是一道地地道道的“恩詔”!之前,一係列驚心動魄的大波瀾帶來的煞氣甚至殺氣,都被衝淡了許多,朝野上下,一時之間,頌聖之聲盈耳,祥和之氣大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