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奪情(2 / 2)

翁同龢狗血淋頭,隻好含淚叩別母親,回京“移孝為忠”去了,在家鄉攏共也沒有呆上幾。

翁老太太見到二兒子,內心其實是欣喜異常的,她自知不久於人世,棄世前能夠見到龢兒一麵,可謂無憾,但是,她不能不把兒子罵回去。

她是為了正在甘肅啃沙子的大兒子翁同書。

鹹豐十一年,即1861年,苗霈霖反水,圍攻壽州。壽州城內的安徽巡撫翁同書,對苗霈霖主“撫”,答應了苗的諸多要求,並上奏為苗好話。苗霈霖乃暫時撤圍。朝廷迫於形勢,順水推舟,令苗霈霖“戴罪立功”。

不想苗霈霖沒過多久,重新圍城,終於攻破壽州,俘獲翁同書等大員。

這下子事情就鬧大發了。

封疆大吏,守土有責,身負和地方“共存亡”的義務,本該“殉節”的,可是,翁同書不但沒殉節,還做了人家的俘虜,獲釋之後,沒啥好的,下獄吧。

翁同書的老爸翁心存,時任大學士、弘德殿行走,為了保住大兒子的性命,以古稀高齡,抱老病之軀,掙紮著每入直,給皇帝上課,結果不堪勞累,當年就掛掉了。

朝廷到底看在翁心存的老麵子上,放了翁同書一條生路,不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翁同書發甘肅軍前效力。

現在,翁家就指著翁同龢在弘德殿出力辦差,皇帝學生親政之後,加恩師傅,到時候,翁同書就可以提前結束刑期,生歸鄉梓。

父母過世,回籍守製,不僅是禮法,還明載於煌煌國典,地道是“規矩”;父母病重,回籍侍疾,可就沒有這個規矩了。朝廷不準翁同龢的假,是“道理”,準翁同龢的假,是“情分”,是翁同龢欠朝廷的,可不能算你“出力辦差”,這就是翁老太太趕翁同龢回京的最重要原因。

翁同龢回京之後,翁老太太一口氣泄了下來,沒再撐多久,便撒手人寰了。

翁同龢既報了丁憂,為保住皇帝的功課,隻有兩條對策可行。

一條,弘德殿趕快添一位師傅。可是,倉促之間,合適的師傅——學識好、品格好、資曆好——哪裏那麼容易找?翁同龢是迄今為止,詩書方麵,最適合皇帝的一個師傅,單就講書來,比倭仁和徐桐,都要強得多。這一點,兩宮皇太後是有感覺的。

另外一條嘛,連慈安也想到了——

“能不能叫翁同龢……‘奪情’?”

慈禧微微皺眉:“這個我也想到了,且試一試吧,可是,隻怕不大容易。”

“奪情”,即為國、為君、為公,奪去孝親之請,不辭官,不回籍,照常辦公,隻是不穿補褂,不戴翎頂,素服治事,不冶遊,不聞絲竹,不與吉禮,祭祀由旁人代理,筵席由旁人代領。

沉吟了一下,慈禧又道:“我想,如果翁同龢肯‘奪情’,咱們也不能虧待了他,可以把翁同書提前放回去!甚至,‘起複’什麼的,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

慈安眼睛一亮:“對啊!翁家上下,不就是留著這塊心病嘛!如此,翁同龢一定是肯的了!”

果真如此?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