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卓凡看了曹毓瑛一眼,點頭道:“琢如所言甚是!咱們就來看看,到底有哪幾個‘要緊的關竅’?”
按“座次”,輪到許庚身發言了,他輕輕咳了一聲,道:“官鹽壅滯,是因為鹽價畸高,老百姓都吃不起鹽了——窮家戶,競月食淡!”
頓了一頓,道:“鹽價何以畸高?總是由場到岸,一路上規費太多!”
“場”,指的是鹽場,即食鹽的生產地;“岸”,指的是食鹽的消費地。
郭嵩燾點了點頭,接口道:“此其一。其二,總商下麵,場商、運商、窩商,諸多名目,都要分一杯羹,則鹽價不高,何以分潤自肥?”
“場商”即“鹽場之商”、“坐場之商”,算是食鹽的生產商,控製灶戶——食鹽的個體生產者,壟斷向灶戶的食鹽收購權。
“運商”,也叫“引商”,他們向“場商”收購食鹽,運送到“岸”——即食鹽的消費地,進行銷售,算是食鹽的流通環節。
為此,“運商”必須向鹽政衙門申請“鹽引”——即食鹽銷售許可證,一“引”大約三、四百斤,並“據引定課”,即繳納鹽稅。“運商”又稱“引商”,由此而來。
在申請“鹽引”之前,“引商”要先出資占據“引地”——即取得食鹽消費地的獨家銷售權。
“引地”又稱“引窩”,所謂“窩商”,就是持有“引窩”的商人,他們向“引商”出租“引窩”,坐食巨利。
“總商”,高居於“場商”、“運商”、“窩商”之上,皆為朝廷封敕,算是鹽政衙門的代理人,代表朝廷,管理區域內的鹽商,協助鹽政衙門征收鹽稅。
清承明製,鹽務也是如此,以上種種,基本承自明朝的“綱鹽製”。所謂“綱鹽製”,大致是將食鹽的銷售分為若幹“綱”,每一“綱”,含若幹萬“引”,入“綱”者,方有權行鹽。
話頭扯得略遠,回到會議上來。
文祥道:“大約還有其三:鹽政衙門,疊床架屋,多有近水樓台、上下其手的,鹽商們拿出來打點的銀子,自然也要計入鹽價的。”
關卓凡心想:這個話,你來,不用我開口,最好不過。
軒郡王乃做總結性發言:“其一、其二、其三——這三點,確實是鹽價畸高之關鍵!鹽價畸高,老百姓買不起官鹽,又不能不吃鹽,隻好去買私鹽,於是私鹽大興,官鹽壅滯!朝廷的鹽稅收不上來,鹽商的日子也過不下去,嘿嘿,原想擇肥而噬的,沒想到最終反噬了自個兒!真正是……滑稽!”
恭王歎了口氣,道:“逸軒這‘反噬’二字,的極好,鹽務墮落到今這個地步,實在是自作自受!”
頓了一頓,道:“既知關節所在,就可以對症下藥。嗯,陶雲汀主政兩江的時候,改綱鹽為票鹽,似乎頗見功效。”
雲汀,是陶澍的號。
*(未完待續。。)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