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想著我就發現我想的太多了,人家陳裕安不過是叫我一起吃頓飯,暫時還沒有其他的意思,我竟然連終身大事都想到了。

其實有時候人的希望都是美好的,比如林凜希望我能和林淙在一起。但是現實又是多麼殘酷,我和林淙早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所以他現在的一言一行我有時候都看不懂。

他早上也明確的告訴過我,做朋友已經不可能了。其實我心裏還是很失望的,雖然已經習慣了好幾年互相不聯係,可是真的有一天他告訴我,我們不可能再做朋友時,我心裏確實很不好受。

如果這是他所希望的,那我也會把心裏對他的那份抱歉封存起來,包括那些青春時期各自擁有的美好回憶。可是回憶越美好,越會提醒現在的人,那些都已經是過去。

到了下班時間,我和陳裕安一同去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廳。

這是一家很貴的餐廳,平時兩袖清風的我哪消費得起。

我不自在地坐在那,聽著陳裕安跟服務員點菜。

點完菜,他喝了好幾口白開水,看起來也有些拘謹。

互相不敢對視,又不說話,這氣氛簡直比相親還尷尬。

還好餐廳上菜的速度比較快,服務員上了一盤意大利麵,陳裕安將盤子推到我麵前,說:“你應該餓了,先吃點。”

我對著這盤意大利麵發呆,想起那天林淙和我去吃的午飯,也想起高中那一次吃麵發生的糗事。

不知道為什麼心裏突然很不是滋味,連吃飯的食欲也沒有了。

陳裕安看出我的不對勁,叫了好幾聲我的名字:“爾熙?爾熙?”

爾熙。

在很久以前,也有一個男孩子這麼叫過我,他會很遠很遠的叫我一聲:“爾熙!”

從來不會帶著姓,無論在什麼時候,他都隻會叫我爾熙。

可是那個男孩子今天叫我,陸爾熙。

這麼疏遠的距離。

我歎息著從回憶中抽身,卻見陳裕安緊張的看著我。

“……是不是叫你名字讓你不適應?不好意思,我……”

“沒事沒事,我剛剛隻是在想一些事情。”

“那我以後,可以這麼叫你嗎?”

“……好啊。”

跟他吃完飯,我再次拒絕了他送我回家的要求,其實我更想一個人走走。

城市燈火初上,霓虹閃爍。

我攏了攏開衫外套,一個人走在熱鬧的街上。

旁邊的商鋪都在用大喇叭喊著“清倉清倉”,換做平時,我早就歡欣鼓舞的奮鬥在第一線了。

可是現在我一點想參與的心情都沒有。

不知不覺間,我走到了博衍高中的校門口,此刻學校大樓每間教室都開著燈,現在應該是學生們晚自習的時候。

自畢業之後,再也沒有來過這了。如果我還是十七八歲的時候,我想去改變很多事情。比如會少吃一點零食,比如會認真讀點書,比如會不去認識林淙。

梧桐秋風沙沙,我站在校門口發著呆,待了好一會。直到保安室的保安用警惕的眼神盯著我,我才意識到自己有些犯傻。

信步離去,回想了最近的生活,好像有些亂七八糟。

而這些糟亂的源頭,就是那天林淙的出現。

我去超市買了五根香腸,來到林凜的咖啡館。

林凜正忙著,沒瞧見我,小守在店裏跑來跑去,我偷偷把它叫過來,蹲在角落裏給它喂了這五根香腸。

可憐的小守一直吃狗糧,沒嚐過肉是什麼味道,這會一下子就把五根香腸給吃完了。看著它用感激涕零的眼神瞧著我,我才覺得我對別人還能做一點好事,雖然這個“別人”是一隻沙皮狗。

趁著林凜過來的空檔,我把香腸的包裝袋塞到口袋裏,不露出一點馬腳。

“你和你的春天吃飯吃的怎麼樣?”林凜走過來,抱起小守坐到我麵前,意識到小守身上有股味道,林凜奇怪地皺起眉頭,我趕緊把小守抱到自己懷裏,用手輕輕的撫摸著小守的大肚子,回答道:“就那樣,隨便吃了一點。”

可惜我和林凜還沒說幾句話,小守就吐了起來,整個都蔫了,很難受的樣子。

我嚇壞了,趕緊把它扔回給林凜,林凜朝著我大叫:“陸爾熙,我剛才就覺得不對了,你是不是給小守吃什麼東西了!”

我哆嗦的從口袋裏把王中王香腸的包裝到拿出來,在林凜想動手打我之前,我先逃為妙。

當然,最後的結果,是我和林凜帶著小守去看獸醫。

這個點,我和林凜在街頭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家寵物醫院,林凜顯然被小守這個樣子給擔心壞了,直接進去就對著一個穿著白大褂的醫生說:“醫生,急診!”

白大褂的眉毛很好看,但是卻皺了起來。

他帶著口罩,把林凜懷裏奄奄一息的小守抱到一邊,檢查了起來。

我做賊心虛,隻敢躲在一邊,不敢瞧林凜一眼。

沒過一會,白大褂去配了點藥,裝好給林凜,說:“消化不良,吃點藥就好了。不要給它亂吃東西。”白大褂說後半句話的時候,林凜射來一道挨千刀的目光,我渾身顫抖了一下。

“謝謝醫生,多少錢?”

“300。”

我的下巴如同林凜此刻的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多少?”

白大褂神定氣閑,重複了一遍,“300。”

於是林凜不顧還躺著的小守,開始為了這醫藥費和白大褂吵了起來。

時間有點久,我趁這個時間去對麵肯德基買了個甜筒,蹲在寵物醫院門口啃完了,然後再進去,林凜還在和白大褂較勁。

白大褂不知道什麼時候拿下了口罩,露出了一張幹幹淨淨的小臉蛋。

如果我是林凜,我早就因為他的顏值而放棄300大洋了。可是顯然我們林凜不是那種能因為帥哥而放棄錢財的人,最終她扔了30塊錢,丟到白大褂身上,拎起小守和藥就走。

白大褂叫不住她,被氣得要死。

我摸了摸口袋,隻有一張毛爺爺,忍痛割愛,遞給了白大褂,然後追上林凜。

因為小守的事情,我整整三天沒敢和林凜聯係。

我把這件事跟陶蓁蓁說的時候,陶蓁蓁用一種十分很疑惑的語氣問我:“爾熙爾熙,你是以前就這麼傻,還是最近才變傻的?小守和你不一樣,不會一日不吃肉就活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