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陸爾熙,女,一個大學剛畢業的普通人。

扔在人群中不用再撿出來了的那一類型。

可是,我媽絕對沒有想過就這麼放過我,她始終奮鬥在為我尋找對象的最前線。當然這也隻是她一個人的奮鬥,我還是堅信著“我年輕我自豪”這句話,一直沒參與過。

孽緣林凜最近收獲了一隻沙皮狗,取名小守,我特地騎著我的小電瓶穿江過海去看它。

身為資深宅女又有點腐的林凜,已經決定抱著小守孤獨終老了。看看這一丁點大的小守,我也有了抱著隻狗孤獨終老的想法,但想想家裏院子裏那一隻巨大的看門狗大黃,我就哆嗦了一下,還是算了。

孤獨終老這四個字或許放在現在這個年齡,還有點早。林凜作為毫無感情經曆的傑出代表,已經深刻的預示到了自己的餘生。

但是我呢,身為有那麼點文藝細胞的文藝女青年,正在用那美好的青春來實踐一句話:“別人的青春都是美好的,而自己的青春都是被狗吃了,連骨頭也沒有吐出來。”

看完小守,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肚子總是那麼不爭氣,於是就在我準備好好安慰我的胃的時候,我看到了我青春的“骨頭”。

麵包坊裏,“骨頭”看到我,有點驚訝,我也有點尷尬。

“骨頭”……

不,是林淙,他走過來,用最不讓人尷尬的話跟我打招呼:“好巧。”

語氣清淡,仿若真是遇見一個好久不見的陌生老朋友。

好巧,還真是好巧。不知道是不是我看的太仔細,還是我太敏感,林淙看我的眼神,再也不是以前那樣了。

他看我的眼神再也沒有愛意了。

才過了幾年呢,四年了吧,我大學都畢業了。

騎著小電瓶疾馳,風在我耳邊呼呼而過,我突然想起高一的時候晚自習下課,林淙站在樓梯口打電話。

那時學校是不允許帶手機的,樓梯口很黑,急著下課回寢室的同學也很多,但林淙還是很明顯。我經過的時候,他看到了我,隻是一個照麵,我下了樓梯,他卻已經掛了電話追了上來。

當時我和他已經是網絡中聊天聊的熱絡的□□好友,但現實生活中,還是見麵會有點羞澀的隔壁班同學。

我跟他說我要剪頭發去了,這個周末。

他頓了一下,說:“別太短。”

那時候的他那麼耀眼,無論站在哪裏,都會很自然的奪去周遭人的目光。但是林淙唯獨在麵對我時,會放下所有的架子。我不知道他究竟是為何,會看上這樣一個平凡到一定境界的我。

我和林淙在一起三年,不,不是早戀的在一起,隻是作為彼此最好的朋友在一起,經曆過彼此人生最重要的三年,可惜到最後,我還是失去了他,失去了我的好朋友。

直到現在,用一句文藝的話來說,我都不知道他是我的友情,還是錯過的愛情。

在大學的時候我無意間得知他交了女朋友,那時我氣的好久都沒有吃肉。

雖然當時我和他已經沒有聯係了。

回到家裏,我媽又是一大桌的菜。

我媽這個人缺點很多,比如愛嘮叨,愛管閑事,嗓門絕對是鄰裏八鄉最大的。

但是她的優點也是有的,最突出的就是廚藝好,當年我老爸就是被老媽抓住了胃,從此落入了老媽的魔爪,一蹶不振。

可惜老媽的廚藝還是讓我有些害怕,因為美味,所以長膘。

我吃完飯,回到自己房間又啃著剛剛路上買的小糕點,打開手機才得知陶蓁蓁已經對林凜下了最後通牒:今生今世,永遠別讓小守出現在她麵前。

蓁蓁表麵上看,白白嫩嫩,像一塊白豆腐,但是這塊白豆腐最怕狗。雖然我已經認為我比較膽小了,但我還是屈服於她對犬科動物的恐懼。

白豆腐還有一個致命弱點,喝一瓶旺仔就能上火到失聲。

大黃又在樓下亂叫,老爸罵咧了幾句,老媽和我奶奶在閑話,房子隔音效果不好,我在小閣樓上也能聽到聲音。

手機顯示的時間是晚上八點,吃飽喝足的我困得要緊,趴在床上就睡了過去。第二天被鬧鈴叫醒的時候,我的腦袋有點混沌,昨晚像是做了一個冗長的夢,但我一點印象也沒有。

肯定是個噩夢,不然我也不會頂著兩個黑眼圈出門。

我媽一如既往地嘮叨著我,例如我二十好幾了還不修邊幅,例如某某家的某某年底要結婚了,再例如……

算了,太多的例如我實在聽不下去了。

每天一得空,我媽總會抓著我嘮叨一番,我早已習以為常。

“媽,我要遲到啦,不說了!”

清晨的街道上人並不多,第一縷陽光透過雲層灑下來的時候,我的身上有了點暖意。

耳機裏放的歌是很久之前我就在聽的一首金海心的《飛走了》,那時候我還是個沒長大的小女孩,林淙笑起來會露出潔白的一排牙,夏日陽光之下,他在我麵前走,突然停下來,轉過身遞給我一小袋加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