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一章:惱人的遛彎(2 / 2)

劉浩和馮源一上午被李誌搞得比當初去丈母娘家相親都緊張,劉浩還好點,畢竟他已經被調到縣裏;馮源則不同,他甚至緊張的衣服都被汗水打濕。話說他也是敲了多少門跑了多少腿才被調任帽兒鎮一把手的,雖然帽兒鎮是個窮地方,但是出了李誌後這裏直接變成了香餑餑。

當李誌帶著他們第二次在帽兒鎮和李家村中間的大片荒地處停下的時候,馮源甚至直接放棄了李誌能在帽兒鎮選址的希望。不過他一個小小的鎮委書記,根本就沒有能左右李誌的權利,即使人家在這裏選址,他也隻能點頭同意。這裏雖然沒有在帽兒鎮理想,不過這裏依然是他的地盤,真要是出了成績他臉上還是有光。

劉浩很了解李誌的為人,他苦著一張臉問道:“李總,你不會真的選這裏吧?您是不是考慮一下帽兒鎮的難處,把這個地址變更一下,考慮一下帽兒鎮怎麼樣?”

“我也想啊,不過我是生意人,總要考慮成本和交通問題吧?帽兒鎮再窮它是個鄉鎮,地皮總比這塊荒地值錢吧?我為什麼要放著既便宜距離又近的的地方不選,非得多花錢多花時間去帽兒鎮呀?”李誌可不糊塗,生意人嗎,把便宜說成難處,200%的利潤說成不賺錢,這都很正常。

劉浩畢竟是聰明人,既然李誌說出了原因,那他自然要針對這個問題想出解決的辦法。李誌說的也有道理,放著距離近地價便宜的地方不用而選擇地價高距離遠的地方,那樣的人不是腦子有問題就是出門忘記吃藥了。

想讓人家去也簡單,必須拿出個讓人家去的理由。你總不能要求商人放棄利潤專做賠本的買賣吧?這不但不合情理,走到哪裏說他也不合理呀。想通了其中的關鍵,劉浩才對李誌說道:“李總你稍等一下,讓我給於市長打個電話再決定好嗎?”

見李誌無可不可的點頭,劉浩趕緊跑到一邊給於市長打電話。他把自己掌握的資料和李誌的決定說了一遍,並直接指出選址問題的關鍵。“於市長,李總好像考慮到帽兒鎮的地價和以後的交通壓力才選的這個地方,如果這兩個問題解決了,我想讓他落戶帽兒鎮並不是什麼難事。”

於得水聽完劉浩的彙報,然後才拍著桌子對劉浩說道:“劉浩,我不管你用什麼辦法都得把這件事給我暫時攔住,至於你說的這兩個問題我們馬上開會研究,明天早上——不今天下午我們就給他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