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會後李誌立即給吳總打了個電話,兩人在李誌的辦公室會麵後也沒客氣,李誌便把現在的情況詳細的和吳總說了一遍,然後才和吳總商量:“吳總,我原則上同意在帽兒鎮建設我們的後續服務設施,不過在利益方麵我們還是要爭取的,帽兒鎮荒地多,能爭取到免費使用土地更好,不然的話低價租賃也能接受。”
吳總嗬嗬一笑,然後才十分明了的對李誌說道:“小誌呀,其實你選在帽兒鎮還是比較明智的,人畢竟是群居動物,太孤僻了也不好。這樣一來我們的後續建設也可以省掉很多,既節約了資金又能滿足員工的需要。至於談判嗎,你選好了地址之後,這件事交給我就好,我知道你的意思,這件事我出麵最合適。萬一談崩了你再出麵,這樣也有回旋的餘地。”
吳總不愧是混成人精的人物,他不但對事情的把握比較有分寸,而且也明白李誌和自己商量的目的。李家村自己雖然也有股份,畢竟李誌才是大股東,對這些事他有直接決定的權利。
李誌也不矯情,他的目的基本上就和吳總猜的那樣。這件事先讓吳總出麵交涉的比較好,萬一談崩了他再出麵圓場,這樣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而且對於李家村到帽兒鎮之間的交通問題,李誌提醒吳總有必要爭取一下,雖然花錢不是太多,但是天長日久下來,這也不是個小數目。
送走吳總之後,李誌立即給騰雲打了個電話,對於後續擴建員工駐地和酒店的事,李誌覺得有必要和騰雲溝通一下。因為以前的酒店後勤都承包給了騰雲,這次他也不想另找別人。騰雲畢竟操作酒店十幾年了,在管理和運作方麵,他還算經驗豐富。
不過這一次李誌更傾向於和騰雲合作,畢竟承包這種事不長遠,自己又不善於酒店管理,還是合作比較靠譜,最起碼酒店管理這一塊自己就不用操心了。更重要的是合作可以栓住騰雲這樣的管理人才,可以讓他有更大的發展餘地。
騰雲接到電話後很快便趕到了李誌的公司,在聽完李誌的計劃後騰雲根本就沒有猶豫,立即答應了他的要求。如果說一期工程騰雲因為對李誌缺乏信任而不敢投資的話,經過這麼長時間的了解,二期工程他再拒絕那就是傻子。他最壞的打算是酒店隻要不賠錢他就敢幹,畢竟守著大樹好乘涼,李誌的能量大小他實在是太清楚太了解了。
其實李誌用腳想都知道騰雲會答應,畢竟他也不是笨蛋,如果不選擇合作的話,他的顧客用不了幾年就會被李誌吃光。不過他們的合作僅限於酒店方麵,既然事情定下來了,李誌便打電話叫來夏晴,具體的事情讓他們兩人去談。
處理完這些事情李誌匆匆的回家,這些天他忙的腳打後腦勺,都沒有時間回家看望老婆孩子。畢竟這才是李誌的所有,至於錢財事業神馬的和老婆孩子比起來,那都是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