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拍馬頸,有同袍又湊了過來:“向二,之前在涼州,你說你殺了十二個吐蕃騎兵,真的假的?”

“是十五個,”向二認真的看著同袍,“我記得清楚,因為隊正他們十二個人都死了,我說了要為他們報仇,還多殺了三個。”

“十五個?淨他媽吹牛,看你這身板,一對一都夠嗆。”

向二沒有去爭辯什麼,他又摸了摸,拿出個炊餅吃了起來。

雨水泡炊餅,不解饞但是填肚子,他有種預感,樹木越來越稀疏了,可能就要出林子,外麵就是吐蕃的草原,到時候他不想浪費任何時間進食。

吐蕃人很凶殘也很狡猾,喂戰馬鹽餅就是向二跟吐蕃人學來的,這樣戰馬耐力會更好,跑的也會更快。

涼州一戰,身為斥候的向二所在的那個斥候隊全部戰死了,最後隻剩下他和隊正逃回來,在蘭州外的荒漠上,隊正為了引開那隊追擊的斥候,等向二到了蘭州也沒見到隊正的身影。

多半是死了,打仗就是這樣,總要有人死,不是吐蕃人就是大唐人。

自古打仗斥候交鋒最是危險,能當上斥候的,多半都是軍中的矯健人物,既要機警,還要個人武藝出色,戰場消息是靠人命和鮮血傳出去的,而有時候斥候送到的消息甚至能直接改變戰爭的走向。

而且兩軍相交,最先對上的就是斥候,這種小規模騎戰,往往都是隨著一方直接死絕才能結束,所以能被選中當斥候的人極少,能活過幾場戰爭的斥候就更少了。

向二就是個天生的斥候,而原因也很簡單--他曾經被擄去草原上放牧,隻不過去的不是吐蕃,而是突厥。

草原上從來都缺人,所以邊境常有部落進行人口販賣,要不然就直接動手搶,向二的家本來離邊境就近,那一年突厥人實在是窮的沒辦法,草原上鬧了災,幹脆一不做二不休進大唐搶了一把,就把年紀還小的向二擄了回去。

也得虧是年紀還小,沒過馬背,不然他大概就會和他爹娘一樣,被砍死扔在那條爛水溝裏。

草原上的那幾年很難熬,可向二成了那一片最好的牧民,他的馬技比在馬背上長大的突厥人還要熟練,他隻需要看一看馬就知道該怎麼才能把它養的肥肥的。

突厥人對他很滿意,打罵欺辱沒有少,但還是給了他一些相對於其他奴隸的自由,終於有一天,向二抹了喜歡和他一起玩的那個部落裏的女孩的脖子,一人雙馬跑回了大唐。

在他看來,打吐蕃打突厥都一樣,隻要是能砍死蠻子,去哪兒對於他來說都無所謂。

炊餅啃了一半,軍令傳了下來,作為前軍的蘭州騎兵們紛紛開始整頓準備行軍,向二也把炊餅收進懷裏。

七分飽,還不錯。

他摸了摸自己取了名字的戰馬,看著草原的方向眯了眯眼:

“反正也多了三個,幹脆多砍一點,兩個人頭祭一個,合理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