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砍頭九十九(1 / 2)

午時三刻,日頭有點眩目。

一個赤裸右臂的壯漢肩著一把厚重的齊頭刀走到刑場中央。陽光彙聚在他的刀身上,形成一團五彩繽紛的光暈。

“留一手!”圍觀的人群齊聲喝彩。

人頭攢動,氣氛熱烈。對穎縣縣城的百姓來說,看留一手砍腦殼,都是好日子。

留一手是行刑人的外號。

他的師傅,師傅的師傅……都叫這個外號。留一手抬了抬眼皮,保持著附合身份的低調。回頭往台上看去。在他身後,有一個壘了石腳的土台。

土台不大,穎縣百姓卻無人不曉,叫“地門坎”。是穎縣斬決死刑犯的地方。七老八十婆婆張著沒牙的嘴罵晚不歸家的崽:地門坎挨刀咯。

台上擺放著一個案桌,桌後坐著的是新任知縣盧一鳴。

或許是第一次處斬人犯的緣故,知縣大人有點小慌亂。往台下扔令牌和簽條的時候手一抖,令牌和簽條居然掉落在案桌的桌腳下麵了。

按照標準程序,斬令牌和簽條是往門坎下扔,直接扔到行刑人腳下。

行刑是件很嚴肅的事情。令牌是給行刑人的,隻有一個令字。簽條是批給被行刑人的,上麵寫著被行刑人的名字,知縣大人剛勾過朱砂。

行刑人要撿起簽條,最後核對被行刑人的姓名,驗明正身。砍下腦殼後,將令牌和簽條合在一起交還縣大老爺複命。

到年末,簽條還要統一交到刑部再上一次冊。最後確定這一年內斬決了多少顆人頭。

還有比砍頭更嚴肅的事麼。

令牌和簽條都還在“門坎”之上,留一手就得往台上走,才能撿到令牌和簽條。這使得圍觀的人群發出善意的笑聲。

聽到哄笑聲,知縣大人麵皮紅了紅。卻也不好起身去撿。那樣的話,就糗得更大了。

人們喜歡看“留一手”砍腦殼。當然也喜歡在看砍腦殼的過程中發生各種小花絮。這樣,在茶餘飯後的時候多一點談資和樂趣。新任知縣大老爺把令牌掉了,會在很長時間內傳為笑談。

留一手隻是一個獄差,不敢腹誹知縣大人。他轉過身來,準備從側麵繞上土台撿取令牌的時候。地上的令牌和簽條自己飛了起來。

是一個麵皮白淨的年輕捕快。他手在袖裏,曲一根指頭不動身色地指了指落在案桌前的令牌和簽條。

令牌落在留一手的腳下。簽條落在了被行刑人的麵前,人名朝上。

“未……單?”

跪在地上的被行刑人看到落在麵前的簽條,下意識讀出了自己的名字。字是行書,沒有誰把他的名字手寫得這麼漂亮過。批的紅勾,朱砂尚鮮。

可是,他不叫未單。而是“末單”。知縣大人把“末”字寫成“未”字了。

這種低級的錯誤也犯?古代的縣官,不都是科考出身的嗎。

“末單哥哥,砍頭疼不疼啊?”末單旁邊還跪著一個小女孩,十一二歲的樣子,驚恐的問道。

末單瞪了小女孩一眼,這是活人能回答的問題嗎?呃,死人好像也不能。但目光落在女孩顫栗的小身子上,又很快柔和下來。

小女孩身子瘦小,單薄的肩膀因為不停的抽答而抖動。細長的脖子相對行刑人肩上那把厚重的行刑刀,你會想起“殺雞焉用牛刀”這句成語。

“不會……很疼吧。”末單本來想說的是,疼也隻是一下下。不知為何,說出口的和心裏想的不一樣。

“我還是怕。”

“你不用怕,他們不會砍你的頭。”末單說道。

小女孩顯然不到被處斬的年紀。大成國七歲下稱童,十三歲下言少。

“為什麼?”

“你是從犯,況且你年紀還小。”末單說著,因為雙手被綁著,於是用嘴努了努落在他麵前的簽條,“你看,沒有批你的簽。”

“哦。”

女孩看了一眼扔在末單身前的簽條。“那為什麼,要我也跪在這裏?”

“這叫陪斬,不夠斬首,就嚇你個半死的意思。”

“陪斬?”小女孩點了點頭,“那這一回,先生是死定了。”小女孩說著又哭了起來。“哥哥死了,我又是一個人了。”

“有先生在,雖然挨餓,但沒有人敢欺負。彎五他們都知道,我是先生的人。”

這句話大有問題。但比以往說“先生是我的人”要好一些了。往常一說這話,總要被白眼。但這一次,末單一點表示也沒有。小女孩隻好接著哭訴。

“先生若是死了,我肯定要被彎五他們從橋洞趕出來,就沒地方去了。”

“要是……不很疼,我想陪哥哥一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