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要問問老板。”周金瑞覺得腦袋有些暈,這個所謂的合作聽起來怎麼像小孩子在玩遊戲。
“當然可以,”王梓鈞笑道,“我想除了海山唱片,恐怕沒有一家公司會同意我的合作。我靜候周先生的佳音。”
“那我先告辭了。”周金瑞說著,腦袋裏卻在思考王梓鈞提出這個合作的意圖到底是什麼。
王梓鈞哪有什麼意圖,不過是上輩子當藝人被公司逼得太緊,這輩子想過得輕鬆點而已。何況他除了唱歌外,還有許多事情要做,真正簽約後根本忙不過來。這個時代無論是台灣還是香港,藝人都是起早貪黑瘋狂地拍戲、唱歌賺錢,活得有夠累的。林清霞曾有一段時間忙著拍戲,每天隻能睡三個小時,林父、林母心疼女兒,把製片商送來的錢全部從窗戶扔出去,以表示不再接戲。
“梓鈞,是海山啊,你怎麼拒絕了?”光輝樂隊的陳飛鵬羨慕道,海山唱片可是歌壇巨無霸,而且對待藝人又好,能進那裏唱歌是小歌手們夢寐以求的事情。
王梓鈞笑了笑,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怕工作太累。
他見馮乃凱嘴唇動了幾下,欲言又止,於是問:“是不是奇怪我不加入唱片公司,反而來你們樂隊?”
“是啊。”馮乃凱撓著頭皮說,“我就是想不明白,我們可沒有什麼讓你覬覦的,你也犯不著來騙我們啊。”
“我隻是覺得在台灣遇到玩搖滾的不容易,而你們的樂隊配置又那麼完整。”王梓鈞笑問,“你有沒有想過把搖滾樂推向整個台灣?”
馮乃凱說:“怎麼推廣?電視台和廣播台根本不播我們的歌。我們又沒有發行渠道,也出不起唱片。”
王梓鈞拍拍他的肩頭:“這還不簡單,從台北到台南,一家家餐廳唱過去啊。”
“啊?”四人都被王梓鈞這個計劃給驚住了。
馮乃歆年輕氣盛,很快附和道:“我覺得這個想法很有意思,想想就覺得瘋狂。”
陳飛鵬聳聳肩:“反正我現在的工作幹著也沒意思,不如試試。”
馮乃凱和李豹對視一眼,覺看出對方眼中的意動。
“首先,我們要在今年內要唱完台北的所有娛樂場所。”王梓鈞說著,手一指,大聲道,“今晚就是我們的第一場表演!”
李豹湊到馮乃凱旁邊,小聲說:“我怎麼覺得自己今天好像做了一個愚蠢的決定?這家夥就是個瘋子。”
“瘋子就瘋子吧,我倒想看看他能瘋成什麼樣。”馮乃凱自語道。
玩藝術的人都是不可理喻的,外人永遠不能理解馮乃凱和李豹這兩個留學生,為什麼願意放棄優越的工作去和一個高中生一起瘋狂。
就像當初身為醫生的張帝,有著顯赫的社會地位和不錯的收入,卻因為不願每天看到病人愁苦的臉,於是辭職跑去唱歌,因為唱歌能帶來歡樂。家人不理解他,甚至把他逐出家門,他隻能每天去夜總會做服務生,然後努力學習唱歌,最終厚積薄發,成為一代歌王。
(就像鄙人這個苦逼打工仔,因為喜歡寫故事,不顧家人反對直接辭職,結果作品撲街之後,現在到處借錢討生活,沒辦法隻能再找份工作,一邊打工一邊寫作。)
書中已有黃金屋,掃碼更有大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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