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學校,王梓鈞上課時依然寫寫畫畫。不過他不是在創作小說,而是根據當晚眾人的意見,開始細化協會的章程。
足足寫了兩天,王梓鈞才將反複修改了十多遍的“三十六條章程”寫完,接著又開始寫小說獎項和會刊《武魂》的策劃案。這玩意兒比章程更加費腦力,必須拿捏火候,一些內容不能超過這個時代的審美極限。
哎,自己天生就是勞碌命。那些家夥討論的時候滔滔不絕,結果居然全都當甩手掌櫃,讓他來執筆初稿,等下次聚會再拿出來討論修改。
武俠協會從籌辦到成立,起碼得一兩個月,至於會刊發行,更得排到後麵去了。也就是說,兩個月內,他別想靠《搜神記》賺錢。
王梓鈞現在在考慮:是不是該重新寫一本,投到其他雜誌去?
“喂,梓鈞,你的小說怎麼不連載了?”班長趙希過來拍著他的肩膀問。
這已經是三天以來,第二十六個問王梓鈞這個問題的了。
王梓鈞隻好不厭其煩地重複回答:“我把書稿投給你雜誌社了,那邊要求我停止私下傳播,要是班長想看,可以再等一個月。”
“恭喜啊,佳作要發表了。”趙希由衷地祝賀道,“什麼雜誌啊,到時候我一定買來捧你的場。”
王梓鈞道:“武魂。”
“《武魂》?怎麼我沒聽說過。”趙希奇怪地問。
王梓鈞笑了笑,用神秘的語氣說:“你很快就會聽說了,不僅是你,全台灣的人都會認識它。”
集合了當下台灣武俠界所有大師文章的雜誌,再加上《搜神記》的連載,會火不了嗎?
“梓鈞,你過來一下。”教室門口,方南正朝他招手。
王梓鈞見他麵色不好,走過去問道:“出什麼事啦?”
方南把王梓鈞拉到過道上,小聲道:“昨天歌林唱片派人來我家了?”
“找你簽約?”王梓鈞笑問。
方南點點頭,有些慚愧地說:“是啊,聽他們話裏的意思,好像是可以把我運作成歌唱賽的冠軍。可是你知道的,你的實力比我強……”
“你覺得這樣對不起我?”王梓鈞笑道。他還沒把這個破歌唱比賽冠軍放在眼裏,當初參加比賽僅僅是想露臉而已。等決賽的時候被唱片公司注意到,自然會來找他簽約,憑他的實力,冠軍不冠軍並不重要。
方南低頭不語,算是默認了。
“別想那麼多,一個冠軍而已。”王梓鈞拍拍他的肩頭,轉身回了教室。
梓鈞真的沒把冠軍當回事嗎?可是他唱歌那麼厲害,一定比我下了更多的苦功。這樣嶄露頭角的好時機,卻被我這個朋友給擠掉了,他不但沒有生氣,反而來安慰我……
這才是真正的朋友!
方南的眼眶濕濕的,看著王梓鈞瀟灑地走進教室,有一種想哭的衝動。他的父親一直反對他唱歌,甚至為此斷絕他的經濟來源。他迫切地需要一次成功來證明自己的選擇,根本無法拒絕唱片公司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