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就此和這兩人劃清界限,誰知搬出來的第三天,陶箏就接到了傅雲斯的電話。
電話那頭他的聲音有些激動,開頭就問:“你有沒有看見簡行書?”
陶箏滿頭疑問:“這種事你怎麼來問我?他不是和你住在一起嗎?”
“你真的沒有私自去找過他?”傅雲斯心裏著急,說話也口不擇言,但也不怪他有這樣的想法,畢竟陶箏有過前科。
上次就是因為她私自去找簡行書的麻煩,讓他消失了半個月,他才下定決心一定要和她離婚,此刻同樣的事情又上演了。
一聽這話,陶箏火冒三丈,怒斥他:“傅雲斯,你什麼意思?我至於為了你這個沒用的前夫,去找另一個男人的麻煩?不嫌掉價嗎?”
傅雲斯話問出口也覺得有些過分,但他一向嘴硬,承認自己的錯誤比登天還難,隻硬邦邦的答道:“你最好是沒有,不然我不會放過你。”
說完啪地一聲掛斷了電話,給陶箏氣得夠嗆。
“該死的狗男人,自己沒本事留住男人,反倒來找我這個前妻的麻煩。廢物!”陶箏怒罵一通,依舊不解氣,於是拎著自己的名牌手提袋,去附近的商場買買買去了。
不高興的時候要買,高興的時候要買,也不用糾結哪個更好看,隻要喜歡全部買下,這就是有錢人的快樂。
陶箏逛開心了,就讓店員將東西全部送到酒店去,自己再去附近溜達,看有沒有什麼合胃口的東西。
此時天已經完全黑了,公園裏黑漆漆的,陶箏從旁經過,正巧看到一個男人朝她這個方向跑來,後麵追了一群人,明顯的混混樣。
男人很快跑到她麵前,兩人剛好撞上視線,不由都愣了,正是傅雲斯怎麼都找不到的簡行書。
“你怎麼會在這裏?”陶箏指著他,驚訝的問道。
“這事以後再說,快跑。”他臉上有淤青,回頭看了一眼那群混混,隨後拉著陶箏的手腕跑得飛快。
陶箏人都沒反應過來,就被他拉著狂奔起來,幸虧之前逛街逛累了,將高跟鞋換成了平底,不然鞋都要跑掉。
陶箏就這麼被他拉著跑了三條街,兩人躲在小巷子旁邊的垃圾桶後,這才甩開那群人。
初秋的夜,陶箏額頭冒著細汗,呼吸有些急促。
“怎麼回事?”要不是身上穿著名貴裙子,打架不方便,陶箏一定要留下來,會一會那群人的。
“我和那些人有些誤會,不打緊。”簡行書有些心虛,尷尬的說道。
陶箏心想,都喊打喊殺了,還叫誤會?
不過她也沒有戳破他,隻是問:“你這幾天跑去哪了?傅雲斯一直在找你。”
“我想得很清楚,我和他是沒有未來的,還連累你被趕出去,實在沒臉再住下去,我想和他分手。”簡行書握緊了拳頭,說這些話他感覺到難堪。
自從陶箏走後,他心裏就被不安和愧疚填滿,難受得要命。
跑去酒吧發泄,還不小心招惹了不該惹的人,他好像總是在惹禍。
“你心裏怎麼想的,就要明明白白和他說清楚,別一聲不吭的跑掉,這樣會連累別人。”陶箏想到傅雲斯那通電話,心裏的火又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