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馬加鞭連趕三日路程,拖著疲憊不堪的身體,抬起右手用手背擦去額頭的汗珠,氣喘籲籲,肚子咕咕的叫,迫於無奈暫且放慢腳步,望眼四周沒一處可落腳,滿臉無奈從懷中拿出堅硬的饅頭用力啃起來。
離開雲國城已有大段路,可要到邊境著實不易,雖然心裏忐忑不安,但也隻能放靜心來,著急的趕路隻會影響到自己,拿起掛在馬背上的酒壺,一口一口送著饅頭充饑,看著被風沙遮住的太陽,昏昏暗暗變得不再刺眼,心裏掛念起金程,隻要柳西卿能夠做到家臣的本分,不忘初心對得起金家,那他就一定不會死,可自己下手實在過重,真不知道會給他帶來什麼後疾,可不這樣做又怎麼能騙過朱丞相。
前麵出現一座客棧,幾日都在趕路,碰巧能夠遇上,還是打算進去歇歇腳,吆喝著店小二,一疊花生米,二斤牛肉,白粥一碗,佳釀一壺,燒雞一隻,看著香噴噴的一桌菜,顧及不上周圍人的眼色,動手大吃起來,扯下雞腿吞咽著,根本沒想過要嚼一嚼,就連切好的牛肉,也是直接吞下,拿起酒壺咕隆咕隆咽下,忽略一旁的酒碗。
打個飽嗝,摸著自己的肚子,還真是飽餐一頓,比起一路上吃的饅頭,簡直是人間美味,可要是比起雲國大廚的手藝,那就天壤之別,要不是有正事要忙,還真要找個酒樓,飽餐一頓,再慢慢上路。
一夥人快馬疾馳停在店門,人人麵色凶煞,帶頭的滿臉傷疤,右眼還帶著眼罩,看著就不是好惹的茬,從懷裏掏出一兩銀子放在桌上,小二把他的馬牽過來,把韁繩遞給他,接過以後毫不猶豫,跳上馬便匆匆離開。
幾人衝了進去,其中一個手下,抬起大刀揮下去,破口大罵起來:“你這些狗東西,把身上的錢財,珠寶統統給我交出來,老子打劫”,店裏掌櫃夥計並沒有抱頭鼠竄,而是抱著腦袋趴在地上,頭深深的埋在地裏,假裝別人看不到他們。這樣的事情好像就一定會發生一樣,他們早就習以為常。
過往的都是經商之人,還有的隻不過是過路,很少會有將士或者武者,這也造就這群人能夠如此囂張,可也難免有不從之人,但反抗的後果,不是被暴打就是會受傷,有的人甚至丟掉性命,他們所有人隻能照做,交出自己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因為不想給自己添麻煩,更不想丟掉性命。
可在牆角一桌的男子卻無動於衷,根本就不想搭理他們,繼續喝著手中的美酒,此人頭戴鬥笠黑紗蒙麵,看不清楚樣貌,另外一個手下大搖大擺走過去,抬起手中的劍對著他,口氣不小:“喂,你是聾了嗎?叫你把錢財交出來,你還敢在這吃的滋滋有味,簡直就不把我們放在眼裏,找死”,用力剛要揮下去,黑紗飄起,看到此人的臉頰,心中一顫劍掉在地上,渾身瑟瑟發抖,手腳不聽使喚,額頭的汗珠止不住的流,拚命哽咽著口水。
就算害怕至極,可是內心裏隻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快點跑,是要拚命的那種,不然就會沒命,用出最後的力氣轉身,啊的大叫起來,邁出一步沒有站穩,嚇得大哭起來,雙手用力往前爬,幾個兄弟根本不知道他怎麼回事,行為舉止異常。
囂張的兩人拿著武器就跳過來,可同樣看到他的樣貌後,不敢再往前邁一步,其中一人吞吞吐吐:“是他,怎麼會是他,天下第一大盜,苟瑾”
這可是令所有盜賊土匪,聞風喪膽的家夥,就算是官府也拿他完全沒有辦法,可不是說十年前已經死掉,可現在為什麼出現在這裏,官府人員不是處決他了嘛,這可算的上是自己的祖宗啊,在這裏遇到他,算是幸運還是後悔,他想殺掉我們幾人,可隻是吹彈之間的事情。
原來當年他所有的手下,全被官府收押,一直散出風聲讓他知道,必須他親自來自首,才能放了所有人,不然的話,至少多一天日子,便就殺掉一人,要麼殺光所有兄弟,要麼出現自首,然後停止殺人。
最後實在沒有辦法,孿生兄弟替他出麵自首,因為從小在一起,不管是性格還是行為習慣,幾乎一模一樣,也隻有他可以以假亂真,正因為是這樣的仁慈,從而犯了最大的錯,因為沒有拿任何武器,剛出現就被抓起來,五花大綁送入大牢,擇日便當著百姓之麵,午時問斬,本以為用一人之命,就可換來兄弟們的生。
可萬萬沒有想到,當日斬下自己親弟弟的腦袋後,他們卻下令殺光所有大牢的餘黨,自己卻隻能這樣眼睜睜看著,就隻能躲在人群中看著,什麼事也做不了,本想著,自己一生所造下的孽實在太多,就算死也要痛快的死,沒想到還須背負這麼多債,一瞬間卻忘了生死,剩下的隻有仇恨,要為死去的眾兄弟報仇。
放下酒杯,摘掉鬥笠放到桌上,確實是他,混這道的沒有人不知道他的樣子
:“在我麵前打劫,搶我的東西,你們這些兔崽子閑命長是吧?”
站立起來走向他們,所有人就如同靜止一樣,動都不敢動一下,抬起手搭在一人肩上,整個人嚇得癱軟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