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人要害我(1 / 2)

六月的天氣,熱得不像話。

日近中午,蔡府除了後花園那片樹蔭,找不到一處能呆的地方。

蔡多福搬來一張竹睡椅,擺在樹蔭下,累得氣喘籲籲,滿頭大汗。

趙姨娘恰巧走進來看見,忙說:“少爺,你身子還沒恢複,別累著,快躺下歇會。”

蔡多福訕笑坐下,往後一躺,望見樹上的綠葉,輕輕搖曳著,漏下幾點白光。

趙姨娘站在旁邊,望了半晌,歎息一聲,輕聲問:“少爺,昨天陪你出去的,都有誰?”

蔡多福沒有回話,開始回憶昨天的事。

昨天下午,蔡少爺和朋友到鏡湖遊玩,與城東柳公子有些摩擦,先是口角,然後動起手來,都是十六七歲的小夥子,年輕氣盛的,很快就立下決鬥書,到都尉府備案,定於下月十八日決鬥。

大秦尚武,決鬥很常見,民眾以此為傲,官府也願意做保,這不算什麼大事。

所以簽下決鬥書後,蔡少爺豪情萬丈,帶著朋友到煙花樓喝酒助興,直到深夜才回家。可回家路上,失足掉下河,幸虧被夜泊橋下的艄公發現,撈起後搶救良久,才有了呼吸,抬回蔡府,又請郎中施針推穴,到今天早上才醒轉過來。

這種意外,趙姨娘會追究,是很正常的。

可蔡多福不好回答,因為他不是蔡少爺。

真正的蔡少爺昨晚淹死了,他是借屍還魂穿越過來的,仍在適應這具羸弱的身體。

而且這事細究起來,不怪別人,就怨蔡少爺。

自幼體弱多病,敢跟別人約鬥,這是自己作死;喝醉酒掉下河,能怪誰?說到底還是自己蠢。

朋友確實是損友,但真不能怪別人。

趙姨娘見他不應,以為他又耍脾氣,說:“你不跟姨娘說,等老爺回來,我可不保你。”

蔡多福想起蔡老爺那張古板固執的方臉,知道這事少不得一頓打罵,還得趙姨娘出麵勸阻,於是扭頭望了趙姨娘一眼。

趙姨娘三十歲出頭,圓臉還有著年輕時的俊俏,身段也保持著女人的曲線,隻是眉間總鎖著淡淡的愁緒,說話聲音很輕,始終擺脫不了下人的姿態。

原主一直瞧不起當姨娘的,這話是不會回答,可趙姨娘並不壞,蔡多福想了想,還是回道:“就是平日玩的朋友,姨娘別多想。”

趙姨娘說:“不是我多想,是他們過分了,敢挑唆你簽下生死決鬥書。”

蔡多福嚇得坐了起來:“生死決鬥書?”

趙姨娘拿出一紙文書,黃紙皺巴巴的,明顯被水泡過,正是昨晚給蔡少爺換衣裳,從身上搜出來的決鬥書。

蔡多福接過來,攤開一看,字跡還很清晰,最後一行小字,附著手印,格外顯眼:“雙方生死決鬥,至死方休。”

當時簽決鬥書時,有這行小字麼?他皺著眉頭,努力回想著。

好像沒有,又好像有,記憶有些模糊。不過他很肯定,當時絕沒有生死決鬥的意思——蔡少爺雖然蠢,但怕死啊。

可這行小字,有自己按下的手印,卻是抵賴不過的。

這下麻煩了。

普通決鬥,輸了磕頭認錯,或者賠錢了事,不算事。

生死決鬥則不一樣,必須一方死亡才算結束,想認輸,自殺謝罪。

自己與柳公子初次見麵,不至於簽下生死決鬥書,這他媽的肯定被人下了套。

有人要害我?蔡多福臉色煞白。

趙姨娘看著心有不忍,安慰道:“你先別怕,這事老爺和大小姐會處理的。”

蔡多福聽了這話,不覺打了一個冷噤。

大秦民風,生死決鬥是大事,戰死很光榮,臨陣逃脫則是大罪,還會禍及家人。

這是有曆史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