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雲,不告而取謂之竊,我想,或許你根本沒有學過?”
“什麼意思?”那男人還傻傻地問。
“果然是沒有學過啊,就是說,在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拿取了別人的東西,那就叫做偷竊。而你剛才,偷偷拿了我的東西,然後,用這麼一個東西來頂替,你沒有知會我,以為我沒有發覺,你覺得你用一顆紐扣來替代了,就不是偷竊了嗎?”茗薇走到擺件丟失的地方,拾起了一顆紐扣,正是那男人身上的衣服上麵的。
“拜托,求你了。我老婆再過幾天就生日了,但是我一直找不到送她的生日禮物,這個娃娃擺件,她一定會很喜歡的,她一直想要有個孩子,求你換給我吧。”那男人拿著擺件跪了下來哀求道。
“如果你是在偷之前和我提起,也許我會考慮一下,不過,你憑什麼覺得,在你偷了東西之後,我還會願意將東西送給你去給你老婆做禮物呢?還有,我想,你連男兒膝下有黃金這句話,也沒有學過。”為這樣的事情向其他人下跪,這是一種悲哀。
“求你了。”那男人哀求道,樣子極其可憐。
茗薇沒有理他,去看向剛才信誓旦旦說沒有偷盜事件的人,看他是什麼反應,本來以為至少應該有尷尬,卻看到那幾個人臉上都有著感動。
“所以,這不算偷盜?”茗薇看出了那個人的意思。
“當然不算了,為自己的妻子準備生日禮物,怎麼會算是偷盜呢?是我的話,一定會送給他,由他拿去的。”那人回答說。
所以,因為偷的是生日禮物,就不是偷竊了?茗薇覺得越發可笑。
“喂,你怎麼這麼狠心啊?人家都跪下求你了,不就是一個擺件嗎?”旁邊又有人出來伸張正義,原來是那個女孩子回來了,氣喘籲籲,顯然跑了不少路。
“又來了,別人向我要東西,我就必須給,不給,就是我狠心?”茗薇實在不明白這些人的邏輯。
“本來就是狠心,一點都不願意幫助別人,隻顧自己享受,不會想到其他的人。”女孩嘟囔道。茗薇似笑非笑地看著她,她又閉了嘴,可是忍了一下,又沒有忍住。
“反正這樣的東西,你應該有很多不是嗎?為什麼要斤斤計較?對你來說,隻不過是一個無關緊要的擺件,對他來說,就是和妻子非常有紀念意義的生日禮物,你送了他,他和他的妻子也會紀念你的好的。這樣難道不是比放在這裏當你的裝飾品,要有意義地多嗎?”女孩據理力爭。
“好,那把我送你的傘,轉送給這個男人,讓他送給他的妻子當生日禮物吧。”茗薇說道。
“為什麼?!”那女孩的聲音高了起來,聲音裏麵的驚訝和不願意很明顯。
“因為,我覺得,那把傘送給你,隻不過是裝飾品,因為它根本就不能阻擋陽光帶來的射線以及烈日驕陽,隻不過是觀賞品罷了,除了覺得漂亮,沒有什麼用處的,而既然是沒有用處的東西,有沒有還不都是無所謂嗎?更何況那把傘和你的氣質也不怎麼相配,不如送給這個男的,讓他送給老婆做生日禮物。生日禮物隻要好看,有意義就可以了,不追求實用性的。怎麼樣,是不是比你偶爾拿出來放在陽光下曬曬,要有意義多了?”
女孩傻愣愣地不知道該怎麼反駁。
“可是,你有很多東西,我隻有那一把傘。”良久,她幹巴巴地說。
“是啊,我有很多東西,所以我就要拿出來和別人分享,如果我告訴你,在這裏的所有東西,是我全部的所有東西呢?除了這些東西,我別的東西都沒有了呢?我本來打算拿它們換錢換物資的,你們卻要我送給別人,給了別人,我就換不了物資了,那我要的物資呢?誰給我?”茗薇連續發問。
女孩終於徹底找不到借口。
“看來,你的霍小姐也沒有來為你說什麼。”茗薇看了看空無一人的窗外,將那個擺件從那人手裏拿了回來,回到沙發上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