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要麼五百萬打包帶走(2 / 2)

“看見時間了沒有?就剛剛發的!老娘一個電話,我助理就給我轉了十萬塊,這還不能證明老我錢?”

趙平野笑道:“既然姑娘這麼有錢,何必不直接給我看看你的賬戶餘額呢?搞得這麼麻煩。”

蔣南雪哼了一聲,“千金難買我願意。”

“對對對,姑娘說的是。”趙平野給蔣南雪倒了一杯茶,道:“既然這樣,那我們就直接開門見山好了,八十萬對不對?”

“八十萬!”

趙平野想了想,“要不兩百萬?”

“靠!你臨時變卦啊?”

“這怎麼能叫臨時變卦呢?我們不是還沒簽合同嘛,這叫商業談判。”

“那也不能兩百萬,頂多一百萬。”

“一百五,這是我的最低價。”

“我看你像一百五,我多加五萬。”

“一百三,不能再少了。”

“最多一百一,不同意我馬上走!”

趁著對方端茶的檔口,趙平野道:“咱們也別這樣討價還價了,你能出的最高價是多少?白琳怎麼說的?”

“說是一百……”蔣南雪忽然閉上了嘴,張著大眼睛死死瞪著趙平野。

趙平野笑了一聲,道:“一百萬?少了。這樣吧,我給你一百萬的價,不要分成,全版權買斷給你。但是我這裏有五首歌,你五百萬打包帶走,要不就別買了。”

蔣南雪半晌說不出話來,最後死死瞪了趙平野一眼,拎著包蹬蹬噔走出了門。

老唐看得有些迷糊了,“什麼白總?白總是誰?”

劉以筠的大名在平沙娛樂圈可以算是如雷貫耳,但白琳這個幕後工作者的名氣就沒有那麼足了。

趙平野笑著搖搖頭,沒吭聲。

他也隻是詐一下,沒想到詐成功了。

其實也不難想,這姑娘怎麼看都不像是意外跑到這裏來的人。

原蔣南雪回來這裏張口說要買這首《千年之戀》之際,趙平野還以為她是某個歌手藝人的經紀人,或是某個音樂公司的工作人員,就憑著趙雅唱的一兩句歌詞就聽出了這首歌的商業價值。

某些涉足音樂、經驗足的確實有這個本事。

可她後麵又說這首歌是她私人購買,並一直不肯改口。

按理來說,若是為公司、為歌手買的話,沒必要這麼藏著掖著,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而且說出來可信度還高一些。

再看她手裏的包包、腳上的靴子,甚至是牛仔短褲都是高仿的贗品,便難以相信她是個真有錢人。

有錢人不一定非得全身名牌奢侈品,但肯定不會一身高仿。

這個時候趙平野以為她是一個騙歌的騙子,便隨意讓她給幾個證明自己有錢的證據,沒想到立馬對方就有了十萬塊錢的轉賬。

臨時起意的騙子不會有這麼快的轉賬記錄,隻能說她是有備而來。

可自己這樣一個破公司,不顯山不露水的,誰惦記呢?

思來想去,就隻能是劉以筠。

但劉以筠最近為公司的事情忙得焦頭爛額,不會親自跟她打招呼,但又不好將這件事讓外人去做,以免落人口舌,那麼答案就隻有一個了。

白琳。

趙平野笑了笑,要不是在那條轉賬信息上看到了轉賬人的賬戶信息,他就被自己的推理折服了。

“天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