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與啞叔商量,啞叔十分矛盾,他既希望女兒有一番作為,又怕女兒孤身在外,遇到風險。
簽約的事,暫時便擱置了下來。
但是緊接著,他們的房子即將被強製拆遷!
阿美為了父親在住處被拆遷後有錢買房子,不至於流落街頭,答應了簽約。
不想一紙合同,卻斷送了她的自由。
演出歸來,她已成為當紅歌星,卻身不由己,不能同年邁的父親見麵。
啞叔心情失落,在街上險些被飛馳的摩托車撞中,危急時刻,啞叔和阿美養的狗“來福”撲倒啞叔,自己被車子碾過,不治身亡。
來福的死,讓孤獨的啞叔在女兒暫時無法與自己相聚時失去了最後一個親密伴侶,啞叔的身心受到更進一步的摧殘,健康急劇惡化。
而此時的阿美正在東南亞巡回演出,根本無法脫身與父親相會,隻能讓人將20萬元交給父親。
阿美回來後,急欲前往住處與父親團聚,但是餘廣泰為避免演唱會開始前節外生枝,以排練緊張為借口阻止了阿美。
等到阿美幾天後抽空偷偷前往住處時,住處已經被拆成一片廢墟。
緊接著,阿美的演唱會開演,啞叔在電視中看見久別的愛女,心髒病突發被送進醫院。
得知消息的阿美,趕往醫院,卻沒能見到啞叔最後一麵。
啞叔在冰冷的醫院去世了。
回到演出現場的阿美飽含不能奉養老父的辛酸,在台上唱出了懷念的心聲:“沒有你,哪有我,假如你不曾養育我,給我溫暖的生活,假如你不曾保護我,我的命運會是什麼!”
藍湛看著目光通紅的林若曦,“故事的名字名為搭錯車。”
“搭錯車……”
林若曦鼻子一酸。
故事中阿美的遭遇和她太像了。
她也是被母親收養的。
她的母親也是個殘疾人。
她在京都娛樂圈的時候,也簽下了不公正的合約。
最後,那個娛樂公司的老板甚至暗示她想要繼續紅下去,必須有所犧牲。
那一年,她才16歲而已。
林若曦沉默了很久才抬頭看著藍湛:“這個故事很感人。”
第一件事,藍湛完成了。
林若曦拿出一本雜誌遞給藍湛,“如果你能在三分鍾之內背下這一篇文章,就算完成第二件事。”
三分鍾背下這篇文章,根本不可能。
她這是在告訴藍湛,她太累了,她真的不想在去蹚娛樂圈這攤渾水了。
藍湛盡管是漫畫大神,但畢竟不是娛樂圈的大老板。
林若曦擔心自己重新回到娛樂圈之後,又會遇到當年遇到的事。
這時,藍湛把雜誌遞給了林若曦。
“我不是故意為難你,我隻是——”
林若曦的話還沒說完,藍湛已經滔滔不絕的背誦著文章。
一字不差!
林若曦驚呆了。
藍湛微微一笑,“第二件事,我也完成了。”
剛才他用積分兌換了記憶膠囊。
林若曦穩住心神,想了一下對藍湛說:“第三件事,請你找出書店裏我最喜歡看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