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興見到中過來的人一楞,本能的吐掉嘴上的煙,一隻手伸到後腰,但是晚了,張劍鋒第一個衝到他身邊,一把握住他的手,與此同時,陸雨林衝上去抓到他另一隻胳膊。鄭欣悅過來拿過李振興手中的包皮。
李振興本想反抗,但看這種情景,隻好束手被擒。隨即,張劍鋒從李振興的後腰上搜出一把尖刀。
“李振興,你們知道我們是誰嗎?我們是東山公安局的,在此已恭候你多時了。”
“你們抓錯人了,我不叫李振興。”李振興叫著。
“李振興,你不要裝瘋賣傻了,你叫李振興叫什麼?現在改名可來不及了。”鄭欣悅看著他說。
陸雨林用手銬背銬著李振興。張劍鋒接過鄭欣悅手中的皮包,從皮包中搜出一個小銅人。
“李振興,這是從馬德華手中搶的吧?走吧,先到你家,我們要對你家依法搜查。”張劍鋒嚴肅地說。
隨後,張劍鋒三人對李振興家進行了搜查,除了兩張存有十七萬元的存款折外,還搜出一個玉鐲,幾盒“七匹狼”香煙,其他並沒有搜查到文物之類的東西。原來在楊樹園子古墓現場遺留的“七匹狼”煙頭和煙盒是他所遺留。隨即,他們將李振興帶回東山。
二
審訊李振興是在早晨八點鍾後進行的,董寶山也參加了審訊。主審還是張劍鋒,陸雨林做筆錄。
開始,李振興不是不說話,就是一問什麼也不知道。
“李振興,我們知道你的曆史,也知道你的修車技術,你不但車開的好,盜車也是高手。曾因盜車被判過刑,說實的經過政府教育回來後你有一定的悔改,但你被金錢所誘惑又走上犯罪道路。你多次與劉老大、侯敬安、馬德華在東山境內盜竊古墓,倒賣國家文物。後來你們發現馬德華即將暴露,你盜車策劃了謀殺馬德華的罪惡,等等。這些就是你不說,已記錄在賬,罪責難逃。你是曾進去過的人,你會知道其後果的。還有一條,你別以為你曾經進去過,有所謂的鐓罪經驗的抵製訊問的方法,這些都是徒勞的。現在你唯一的出路,就是老實交待你的所有犯罪罪行,爭取個好態度,悔過認罪,我們會考慮到有從輕對你處理的情節,如果有立功表現,還會得到寬大處理。在此,我還會告訴你,你想謀殺的馬德華並沒有死,隻是受點小傷,這對你也許是有利的。”張劍鋒說。
李振興不語了,象是在思考。
“你好好想一想吧,我們也等待你主動交待你犯罪的事實。”
可過了一段時間,李振興仍不說話。
“李振興,你不說話沒關係,我們有人證,也有物證,重證據一樣定你的罪。我想,我國刑法對盜竊古墓的處罰結果你也許不了解。雨林,你知道那條刑條的具體內容吧,說給他聽聽。”董寶山說。
“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具有曆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陸雨林已背下了這條,因在經文保涉及文物案時會用得上這條的,但陸雨林經手的文物案僅限於此。
“李振興,你聽明白了吧。你自己衡量一下,你夠哪種情節。如果你主動交待,再有立功表現,我們可以考慮對你從寬處理。”董寶山說。
而李振興仍是不語,並低下了頭。
“還男子漢,自己做事都不敢承認,到這個時候,多慮是沒有用的了。我再告訴你,馬德華僅是受了一點外傷,你看著辦吧?”張劍鋒看著李振興憤怒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