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老板失蹤(2 / 3)

“為什麼?”

“聽人說,這個人好賭,別看賺了幾十萬,據他後找的小媳婦說,到外邊去賭,一夜就輸進幾萬去。開個店賺點錢全輸進去了不說,還欠了十幾萬元的債。那時不但債主上門,還有他賣出的假貨有多人找他退錢。他隻好連夜雇了一輛卡車將店中沒有賣出去的一些貨全部運走,換了手機,至今沒有人發現他究竟在哪。房主說,還欠他三個月房租呢。”

“有這樣的事。”

“據說你們公安局派人調查了,一直沒有找到這個人的下落。”

“這個劉老大原籍是哪的?”

“到東山前在銀崗居住了。後來的事就不清楚了。”

“這個劉老大在東山和誰的關係比較好?”

“這個我還沒有發現。”

“你還知道他什麼事?”

“不知道了。”

走出穀大仙人的家,張劍鋒來到城北老街,向人打聽,終於找到了劉老大原先開古玩店的房子,現在是一家小藥店。張劍鋒走進店中,發現櫃台內有位女服務員,在解賬台內還坐著一位中年女子,看來這名中年女子就是店主。

“先生買什麼藥?”女服務員問。

“麻煩問一下,誰是店主?”張劍鋒問。

“我是,有什麼事嗎?”那位中年女子說話了。

張劍鋒事走過去,掏出警官證遞給那位中年女子說:“我想了解一下以前這個古玩店?”

中年婦女看了一眼警官證,一邊遞給張劍鋒一邊說:“警察同誌,我是這個古玩店不開了,我們才租的房。以前說這家開古玩店,我們從來也沒來過,更沒沒見過這店裏有什麼。不瞞你說,自我們開店後,至少有五個來過店打聽以前的古玩店的老板,說他騙人,但都沒找到他。”

“怎麼能找到這個房子的房主?”

“我這裏有她的電話,你可以和她通話。”

女店主將房主的電話告訴了張劍鋒。隨後,張劍鋒在店外與房主取得上了聯係。房主是位女子,她說三年前的一個春天,她將這個門點房往外租,有個中年人來找他租房子,她看了他的身份證,得知他原籍是銀崗的,叫劉瑞岩,打算利用這個房子開個古玩店。講好了房租每年兩萬元,每年都要提前交一年的。這樣他開了二年店,第三年說錢都壓貨上了,晚交幾天,可一脫便是三個多月。有一天早晨我突然接到他的電話,說他不租這個房子了,已搬走了。然後電話再也打不通了。我當即到我的租房一開,房內全空,不知什麼時候這個店全搬走了。他還欠我三個多月的房錢呢。過後,我又將這個房子租給了現在賣藥的這家。可那一段找這個姓劉的人有好幾個,有的說姓劉的說姓劉的欠他錢,有的說姓劉的用假貨騙了他們。還有到公安局經偵大隊報了案。但公安也沒出有找到他。

“這個店除了姓劉的還有什麼人?”

“好象是夫妻店,後期姓劉的經常不著家,隻有他的小媳婦看著店,很冷清。”

“好謝謝你。”

緊接著,張劍鋒來到經偵大隊,當他問到這個古玩店時,副大隊長趙明洋向他介紹了一些情況。

“那是去年八月份,我們相繼接到幾名群眾報案,說城北老街的古玩店用假貨騙錢,最多的一人被騙去五萬多,還有一份兩萬多的,還有一份報案說古玩店老板劉老大欠他兩萬元錢。這些人都曾去古玩店找劉老大,可是,劉老大在一個夜間不知從哪雇的車,將店中所剩下的物品全部裝走,他和他老婆也隨即不知去向。有人曾到銀崗他原來的居住地去找他,發現他幾年前住的房子在他到東山前就賣掉了,房主已是別人。經偵大隊受理此案後,便到銀崗等地調查,至今也沒有人再發現這個劉老大了。找不到人,案子隻好先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