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補課風波(2 / 2)

“家長們不會說假話的,是我們的責任心喪失徹底激怒了他們;他們對我們老師失去了信任!在學生們的心裏,老師的話就是聖旨,他們必須得聽,這也是家長們所希望的!而我們現在的所作所為成了全縣幾萬個留守家長們的負擔,本來是屬於我們的本職工作,卻把它分攤給了家長!"

"上級教委一再要求給學生減負,而被我們的部分人理解成給老師減負,這不是扯淡嗎?!大家試想一下,現在的課本知識對我們的任課老師都不斷提出新要求,都要不斷地去進修、充電,才能勝任這份工作,而家長們大多都是老人在陪讀,他們怎麼會輔導學生的作業呢?隻能讓學生依靠手機網絡抄襲來一知半解地完成家庭作業,然後迫於無奈地按照老師的要求去申報校外補習班!”

“現在,滿街的各類文化補習班招牌;一到周末,滿街背著書包由家長陪著去趕補習的學生!這些現象,在座的各位有誰敢說‘我沒看見’嗎?又有誰敢說‘我們校沒有老師在外麵兼職任教’?!”

“我們必須盡快給家長們一個交代!否則,這碗飯大家都不要吃了!”林學福越說越激動,用拳頭重重敲擊的桌麵發出“砰砰”的脆響!

到會的每個人都是第一次看到平日裏文質彬彬的林局長在會上飆火,一連串的質問讓大家緊張得粗氣都不敢出。可見問題的嚴重程度!

“我想聽聽各位的意見,現象明擺著,直接些!”林學福提醒大家不要帶官腔。

會議室裏靜的可怕,就連腳悄悄移動的聲音都能入耳。大家都屏住呼吸,認真思索著解決辦法。

一個小時以後,綜合大家的意見,終於形成了決議,由局辦公室以紅頭文件下發全縣各中小學校,並抄報縣政府辦:

1、除初三畢業班以外,全部年級下午放學都延長一小時,由任課老師負責指導學生完成家庭作業,向家長收取100元/月作為課後加班費,但收費前必須征求家長們的意見;

2、教育局成立督查組,對全縣範圍內所有文化補習班進行拉網式資格檢查,所有任教老師都必須持教師資格證並到教育局備案,不具備辦班資格和任教資格的堅決取締;

3、對本校有在校外補習或培訓機構兼職的老師由本校校長約談,名單報教育局備案;約談後發現有繼續兼職者一律免職待崗;? ? ? ? ? 4、督查組成員每月不定期對學校進行巡視和家長麵談,發現有老師在班級群裏額外布置家庭作業(周末或節假日除外)或要求學生在指定書店購買課外輔導資料者,一律嚴肅處理;

5、課外文化課補習純屬學生家長自願,任課老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學生報名參加;

6、將文件以網絡形式由各校安排在班級群裏轉發。

“決議會在明天上午發送到各位手中,明天下午放學前必須轉發到班級群,由辦公室負責逐一跟進。也算是給所有家長們的一個交代!”林學福做了最後的強調後才宣布散會。

會後,林學福直接去了劉小娟家裏。那裏,小娟給他準備了夜宵。他邊吃邊告訴小娟明天需要完成的事項後,起身離開。盡管小娟留他,但今晚林學福沒心情留下溫存。

通過林學福的快速處置,九中家長聚集投訴風波總算平息下來,縣長隻是電話過問了一下情況,沒有對他進行約談,終於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