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一百六十四章 誰知道?(2 / 2)

“嗬嗬,你們可以這麼記錄,我留下來就是為了殺了姓陳的‘混’蛋!”楊大姐莞爾一笑,自己給自己這個不可理喻的行為做了一個結案陳詞。

你大爺的,這個臭娘們留下來原來就是為了找機會殺我。

陳成心頭噌的冒起一股無名火來,可惜他現在不在審訊室裏,要不然他非得當場賞幾個耳光給楊大姐不可。

前麵在聽說楊大姐是個孤兒之後,他心裏邊還隱約覺得這個‘女’人‘挺’可憐的,可現在他卻恨不得當場就幹掉這個像隻瘋狗一樣緊咬著自己不放的楊大姐。

楊大姐‘交’代清楚之後,就不再開口說話了,靜靜的坐在凳子上,一臉無所謂的喝著咖啡。小賀又接連問了她好幾個關於沈宇集團的問題,她的回答都是不知道。

也許,她是真的不知道了。至少,她看上去沒有任何隱瞞的理由,光憑她剛才親**代出來的問題就已經足足可以槍斃她十幾次了。當然,鑒於她的立功表現,也許法庭會酌情給她減刑輕判,但是,她未來的人生恐怕都得虛度在監獄的高牆大院裏了。

事實上,楊大姐的口供對於這兩起已經塵埃落定的走‘私’大案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她最大的立功表現無非就是讓警方把兩起本來八竿子打不著的走‘私’大案串聯了起來,給已經被警方擊斃了的走‘私’頭子沈宇,以及在押等待判決的海星社老大杜子豪頭上再扣盆屎罷了。

總的來說,有了楊大姐的口供,這兩起走‘私’案件總算是可以蓋棺定論了。隻不過,那些在背後暗地裏幫助警方破獲這兩起大案的受益者們該嗨的繼續嗨。換句話說,警方在三個多月的時間裏搗毀了對社會危害極大的兩個走‘私’集團,而像金少炎和那個不知名的反骨仔同樣也得到了他們想要的東西,金錢又或者是在黑道上喊三的權力,大家可謂是皆大歡喜。

陳成同樣也是受益者之一,做為這兩起走‘私’案件的情報提供人以及親身參與破案的直接行動人,他在警局的未來可以說是前途一片光明,平步青雲近在眼前。

可是,他心裏並不為此感到高興,對他來說,他從未想過要得到那些所謂的高官厚祿,他心中始終有著一個執著的信念,他想要替Mark哥報仇,恢複Mark哥做為一名警察的榮譽,甚至還包括為那莫名死去的老高查出真凶,報仇雪恨。

現在,金三爺死了,Mark哥的仇已經報了,可是剩下的那些,在他看來,似乎是遙遙無期的了。

而更可笑的,他現在居然換了個老板,成了金少炎的人了。

可是,金少炎這個王八蛋憑什麼要挾我?

像上次那樣燒我家的房子,警告我或者我的親人?

嗬嗬,老子就是一孤家寡人。

水笙,他們還敢動嗎?

又或者是金少炎認為,憑他從他那死去的老爹手裏接過來的資料就能要抰我嗎?

哈哈,那些可笑的資料能夠證明什麼?

而且就算那些資料能證明我在社團裏‘混’過兩年又怎麼樣?

我從來就沒幫他們幹過什麼違法的勾當,大不了老子還不幹這警察了!

隻是,我真的能不幹警察了嗎?

不,我不能!至少在幹掉金少炎之前,我還得幹下去!

更何況,我曾經答應過Mark哥,我會在烈士陵園裏幫他要回屬於他的那一方土地。

是啊,我還不能

我‘操’,真他媽的見鬼!

陳成一個人躲在監控室裏,狠狠的吸了一口煙,又在心裏麵惡狠狠的罵道。他腦子裏忽然間想起了電影裏那段很有意思的對白。

劉:“給我一個機會。”

梁:“怎麼給你機會?”

劉:“我以前沒得選擇,現在我隻想做個好人。”

梁:“好啊,跟法官說,看他讓你做不做好人。”

劉:“那就是讓我死。”

梁:“對不起,我是警察。”

劉:“誰知道?”

我他媽現在究竟是劉德華還是梁朝偉?

嗬嗬,誰知道?

說好!

陳成扔掉了香煙,大步的走出了審訊室。他知道,機會不是別人給的,他要的機會也沒人能夠給他。

而他,唯一要做的是,幹掉那些知道的人。

比如說,金少炎!

他想要用槍指著金少炎的腦袋,然後告訴他——對不起,我是警察,一直都是!(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www**,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

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