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偷雞不成反蝕把米(1 / 2)

“什麼?!”

“這……”

“怎麼可能!”

“譚家的米鋪…怎麼可能會是你的!”

看著許臨手上那張店契,胡萬臉色大變,踉蹌後退幾步,不可置信道。

“店契既然在他手上,那這事應該不會有假。”

“但…米鋪是怎麼落到他手上的?”

“買的?譚家人怎麼可能賣!”

胡萬腦袋一片空白,被許臨這一手給驚住了。

他是萬萬沒想到,事情都發展到這種地步了,許臨竟然還有這一手……

米鋪究竟是怎麼落到許臨手上的呢?

這事兒,還得回到不久前。

當時,許臨去當鋪當了自己從現代帶來的銀表後。

拿著那兩百多塊大洋找到了事發的米鋪,把掌櫃叫出來,錢袋子往桌上一拍:“你這店,我買了,數一數要多少錢吧。”

掌櫃的是譚家嫡係,譚慶就是他叔叔。

對於這個把自己叔叔害成這樣的罪魁禍首,自然是沒什麼好臉色的,也不可能把米鋪賣給他,一揮衣袖就要趕人。

可許臨怎麼可能就這麼善罷甘休?

兩三拳打翻幾個趕人的夥計,掏出手槍往桌上一拍,擺在錢袋旁邊:“今天,你隻有兩個選擇。”

“一,選錢。”

“二,選槍。”

“你要是選錢,就把店賣給我了事。”

“你要是選槍,我也不欺負你,知道洋人有種叫槍手對決的東西嗎?”

“咱們簽生死狀,你拿一把槍,我拿一把槍,誰先打死誰,誰贏,並且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許臨這話,是赤裸裸的威脅啊。

說的好聽,給了兩個選擇。

但實際上,就是一個生,一個死。

他既然有自信說比槍,那多半是用槍的水平很高,自己肯定是比不過他的。

什麼也不選?

嗬嗬,雖然可能名頭不太好,但他想要我強行簽下生死狀很難嗎?

所以,想要活命,我隻有把米鋪賣給他這一個選擇!

店鋪再怎麼重要,也不可能會比命重要。

再說了,他是來買的,雖說是強買,卻也是給錢的,不是搶,我也不虧。

一番利弊分析下來,掌櫃最終還是妥協了。

收下了許臨的錢,將店鋪轉讓給了他。

隨後,許臨就拿著店契這張王炸,趕去了講茶大堂…

“小六子,過來。”

許臨看著前方臉色發白的胡萬,伸手輕敲太陽穴,開口緩緩道。

“嗯!”

小六子聞言,連忙從地上爬起,兩三步走到許臨身後。

“各位鄉親,現在,想必事情已經很清楚了。”

“我弟弟沒有搶米,這一切,都不過隻是個誤會。”

“事情就到此為止吧。”

見小六子平安歸來,許臨鬆了口氣,扭了扭脖子,起身道。

“是!是!是!”

“誤會!誤會!”

許臨既然給了個台階,百姓們自然也樂意順著爬下去,個個臉不紅心不跳的離開講茶大堂。

至於今天這事兒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