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安交給馬世龍的是光良的《童話》,用來和馬世龍交換他家裏收藏的匕首,如果對於識貨的流行音樂圈的人來說,這首歌和曲譜的價值很顯然是遠遠超過這把匕首的,但是趙安在這段時間和馬世龍的接觸來看,馬世龍這個人毛病不少,但卻是個值得交往的朋友,一首歌,算不得什麼。
“你找李清歌試試?”趙安擠了擠眼睛。
“你別逼我!”馬世龍一拍大腿,怒道,“你以為我真怕她啊!”
“你去試試!”
“去就去!”
最後一節課後,班主任宣布放學,等著班主任離開,馬世龍背著吉他來到了教室門口。
“李清歌,我給你唱一首歌!”馬世龍堵住了教室門口,對著正在收拾書包的李清歌說道。
“忘了有多久……再沒聽到你……”
短暫的前奏,淡淡的憂傷,低低的男聲響起,優美的吉他旋律,回蕩在高中校園裏。馬世龍低著頭,認真地看著吉他,手指撥動著,飄揚的樂聲讓疲憊一天的同學們頓時感覺到了一絲舒暢。
盡管旋律並不輕快飛揚,好聽,卻讓人舒服。
“傻逼。”李清歌抬起腿,一腳就踹在了馬世龍的大腿上。
馬世龍慘叫一聲,吉他頓時砸在了地上,吉他弦發出沉悶嘈雜的聲音,頓時將剛才歌聲帶來的美感驅散的無影無蹤。
“李清歌,你這臭小娘……”
馬世龍站起來罵道,李清歌背著書包,已經頭也不回地下樓了,那高挑的身影,投下長長的影子,卻是無比瀟灑。
“其實她喜歡周傑倫的歌。”趙安拍了拍馬世龍的肩膀,同情地說道。
“你不早說?周傑倫是誰?”馬世龍皺了皺眉說道。
“以後他就會火起來的……今年就會很火吧。”趙安不是很清楚地說道,周傑倫今年年初在台灣發行了第一張專輯,在大陸這邊也算小有名氣了,隻是馬世龍不清楚也很正常,畢竟高三了,就算再怎麼不認真學習,也沒有太多時間去關注這些東西。
“你多給我寫幾首歌,讓我比他火!”馬世龍顯然被李清歌氣昏了頭。
趙安想了想,要比周傑倫還火……那他得拿出多少歌來啊,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過有一點倒是可以肯定,馬世龍還是比周傑倫帥一點,高一點,而且普通話很標準,吐字清晰。
不過趙安現在可沒有時間給馬世龍弄這些東西,放學後,趙安沒有和李景華去E世界網吧玩遊戲,先送了葉落落回家,和爸媽打了聲招呼,就往六藝路旁邊的酒吧一條街走去。
以趙安這樣有備而來的心機和謀劃,要和趙廷華打好關係還是挺簡單的,今天是趙廷華女朋友的生日,趙廷華約了趙安一起去酒吧慶生。
趙安當然是要去的,趙安握著匕首,上了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