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選平講話中說,能夠和同誌們一道為600萬吳城人民服務,為建設“生活品質之城”貢獻力量,是人生的福分,是一段十分難得和寶貴的經曆,將永遠珍惜這段經曆。3年來,市『政府』工作所得的一些成績,有賴於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確領導,有賴於曆任老領導、老同誌打下的堅實基礎,有賴於市人大、市政協和各民主黨派和群眾團體的大力支持、通力合作,有賴於各級『政府』機關全體同誌的辛勤付出。他衷心希望吳城市委堅強領導下,吳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生態文明、實現科學發展、改善民生和黨的建設方麵都能繼續發揮“領跑、龍頭、示範、帶頭”作用,不斷譜寫吳城加美好的篇章。
趙介民說,近年來,吳城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都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投身這片熱土,既感到光榮,也感到壓力,感到責任重大。我將倍加努力,勤奮工作,華共吳城市委的領導下,以自己的實際行動,進一步熱愛吳城,融入吳城,紮根吳城,快適應崗位,心履行職責,誠心誠意當學生,全力以赴抓發展,心責保民生,和衷共濟幹事業,身體力行當公仆,心力為吳城發展和吳城人民服務。
11月7日下午,市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決定了市『政府』主要領導人變動事項。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蕭宸,副主任戴誌佳分別主持會議,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林光宗到會作人事安排的說明。
會議根據《華夏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審議了陳嘉文副市長受任選平市長委托提請關於任命王文遠同誌為吳城市副市長的議案。會議經無記名投票表決,決定任命王文遠同誌為吳城市副市長。
由於任選平同誌已當選為江東省財政廳常務副廳長,他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請求辭去吳城市市長職務的報告。會議根據地方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經過審議,決定接受任選平同誌辭去吳城市市長的請求。
鑒於任選平同誌已辭去吳城市市長職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根據地方組織法和《吳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向本次會議提出了關於提名趙介民副市長代理吳城市市長職務的議案。會議經過認真審議和無記名投票表決,決定趙介民同誌為吳城市代理市長。
趙介民代市長會議結束時到會講話,對市人大常委會和全市人民的信任表示衷心感謝。他表示,將常懷對黨和人民的感激之情,常存對使命職責的珍重之念,常葆對事業工作的進取之心,認真學習、虛心請教,勤奮工作、用心幹事,精誠團結、發揚民主,以誠相待、清白做人,奮力開拓市『政府』工作局麵。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旭、姚離、陳瑞法、回秀玲、師孝國參加會議。
至此,蕭宸一手策劃的人事變動基本完成,王文遠雖然不能像他當年那樣一舉成為常務副市長,那也是情理之中,畢竟蕭宸當年是從區委書記上去,而王文遠原本是區長,這其中還是差了一個坎的。